诗篇 119:1–8 — 司布真注释
《大卫的宝库》中的讲解、释义与默想
第1—8节释义
诗篇119:1-8
开头这八节默想了遵守耶和华律例所得的福分。这里不是以教导的方式论述这个主题,而是满怀虔敬之情。人因爱慕上帝的话而享受与上帝心灵相交的喜乐;因为上帝正是借着他的话,由圣灵与人的灵魂相通。祷告、赞美,以及种种敬虔的行为和感受,都在这些经文中闪耀,仿佛阳光穿过橄榄树林一般。你在这里不仅受到教导,也被感动而生发圣洁的情感,并且得到帮助,将这种情感表达出来。
爱慕上帝圣言的人是有福的,因为他们得蒙保守,不受玷污(第1节);因为他们在实际生活中成为圣洁(第2、3节);又被引导诚恳而热切地寻求上帝(第2节)。这种圣洁的生活必是值得羡慕的,因为这是上帝所命令的(第4节);因此,虔诚的心灵为此祈求(第5节),并深感自己的安慰与勇气必然取决于能否得着它(第6节)。因着祷告必蒙应允的盼望,甚至就在祷告正蒙应允之时,内心充满感恩(第7节);并且庄严立志:只要主赐下使人能够遵行的恩典,就绝不失去这福分(第8节)。
诗中反复变换着几个词语:“道路”——“行为完全”、“遵行他的道”、“但愿我行事坚定”;“守”——“遵守他的法度”、“殷勤遵守你的训词”、“坚定遵守”、“我必守”;还有“行”——“遵行耶和华的律法”、“遵行他的道”。然而,这里并无同义反复,也没有重复同一个思想,尽管粗心的读者可能会有这种感觉。
从论及他人和主,转而更亲自地面对上帝,这种变化始于第三节;随着经文展开,这一点越来越明显,直到后面几节,心灵的相交变得极其热切,深深感动人心。愿每一位读者都能感受到这些经文逐步洋溢出来的火热之情!这样,他起初虽只是一个读者,不久便会俯身成为祈求者;他的书房将变成祷告室,他的默想也会渐渐炽热,化为敬拜。这里唯一的主题就是圣经,这是我们人人都能随身携带的;然而,若不是那位默示神圣律法的圣灵将它藏在我们心里,又使我们里面洋溢着对他训词和律例的热爱,我们仍必一无所得。愿主成就此事。
第1节释义
第1节。 ——“有福。”诗人因上帝的话而如此心醉神迷,以至于他认为,能与这话相符,便是自己心目中最高的福分。他凝望那完美律法的荣美,仿佛这一节概括并表达了自己全部的感受,于是高声说道:“一个人的生活若实际体现了上帝的旨意,这人便为有福。”真正的信仰并非冰冷枯燥;它会发出惊叹,也会使人心醉神驰。我们不但认定遵守上帝的律法是明智而正当的事,更热烈地爱慕其中的圣洁,并怀着敬拜的惊奇高呼:“行为完全的人有福了!”这就是说,我们热切渴望自己也成为这样的人,除完全圣洁以外,不再向往更大的幸福。作者或许正深深感到自己的过失,因此羡慕那些行为更加纯洁无瑕之人的福分。事实上,他此刻开始默想耶和华完美的律法,单是这件事,就足以使他为自己的不完全而哀叹,并渴望得着行为无玷污的福分。
真正的信仰总是落实在实际生活中;因为它绝不容许我们只喜爱一条完美的准则,却不激发我们渴望在日常生活中与之相符。听见、阅读并明白主话语的人固然有福;然而,真正顺服这话,并在自己的行为和生活中实行查考圣经所得的教训,福分就大得多。道路和行为上的纯洁,才是最真实的福分。
这第一节不仅是全诗的序言,也可以看作一个主题,余下的诗篇都是围绕它展开的论述。它类似第一篇诗开头的祝福,而第一篇正置于整卷诗篇之首。诗篇第一百一十九篇与整卷诗篇之间有若干相似之处,其中一点就是,它也以祝福开始。在这里,我们还可看见大卫之子的某些预表:大卫怎样开始他的伟大诗篇,他也怎样开始自己的伟大讲章。开口先说祝福的话,实在是美事。即使我们不能将福分赐给别人,也能向他们指明得福之道;即使我们自己尚未拥有这些福分,默想它们仍是有益的,因为这能激发我们的渴望,感动我们的灵魂去追求。主啊,即使我尚未蒙受这样的福分,不能列在那些行走你道路而毫无玷污的人中间,我仍要多多思想他们所享受的幸福,并将此立为自己一生追求的目标。
大卫怎样开始他的诗篇,年轻人也当怎样开始自己的一生;初信者也当怎样开始自己的信仰见证;所有基督徒也当怎样开始每一天。要在心中确定一个首要前提和实践生活中可靠的原则:圣洁就是幸福;先求上帝的国和他的义,才是我们的智慧。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。一开始就对福分有正确的认识,其重要性实在无可估量。人起初在无罪之中蒙福;我们这堕落的人类若要再次蒙福,就必须回到起初失去福分之处去寻找,也就是顺从主的命令。
“行为完全。”他们正行在道路上,就是那条正路、主的道路;他们持守这条道路,圣洁而谨慎地行走,并且天天洗脚,免得被发现沾染了肉体的污秽。他们的心灵享受着极大的福分;事实上,他们已经预尝天国的滋味,因为天国的福分有很大一部分就在于绝对毫无玷污。倘若他们能够继续保持全然彻底、不受玷污,那么毫无疑问,他们在地上的日子便如同在天上一般。我们若能完全脱离罪恶的污秽,外在的邪恶便不能给我们带来多大伤害。即使在我们中间最优秀的人身上,这一境界仍属于渴望的领域,尚未完全达到;然而,我们已经如此清楚地看见它,知道它就是福分本身,所以便热切地向它直奔。
一个人的生活若按福音的意义来说是毫无玷污的,他便是有福的;因为若不是已经有千百样福分临到他,他绝不可能达到这一步。按本性来说,我们都是污秽的,也是偏离正路的;因此,我们必须在赎罪的宝血中洗净,才能除去污秽;也必须因圣灵的大能归正,否则便不会转入平安之路,也不能在其中保持纯洁。然而,这还不是全部,因为信徒若要持守正路、免受沾染,仍需恩典不断发挥能力。那些日复一日仍未能在敬畏主中达到完全圣洁的人,必定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领受了圣约中的一切福分。他们所行的道路,正是他们属于主所赐福之人的明证。
大卫所说的是极高程度的福分;因为有些人虽在正路上,也确实是上帝的仆人,却仍在许多方面有所亏欠,并使自己受到玷污。另有一些人更充分地行在光中,与上帝保持更亲密的相交,因而能够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;他们所享受的平安和喜乐,远超过那些不够警醒的弟兄。毫无疑问,我们成圣越完全,福分也就越深厚。基督就是我们的道路;我们不仅在基督里得了生命,也应当在基督里生活。可悲的是,我们用自己的自私、自高、任性和属肉体的情欲,玷污了他的圣道,因而失去了那在他里面、本可因他作为我们的道路而享有的许多福分。一个犯错的信徒依然得救,却不能享受到救恩的喜乐;他虽获搭救,却没有得着丰盛;虽大大蒙了宽容,却没有大大蒙福。
即使在圣洁的事上,甚至就在“道路上”,我们也多么容易受到玷污!我们甚至可能刚刚结束公开或私下的敬拜,良心却带着跪下祷告时所沾染的污秽。会幕没有铺设地板,下面只有旷野的沙土,所以在祭坛前服事的祭司常常需要洗脚;上帝以慈爱的预见,把洗濯盆安放在那里,随时供他们洁净自己。同样,我们的主耶稣如今仍随时预备洗我们的脚,使我们全身洁净。因此,这节经文显明了使徒们在楼房上所享的福分;当时耶稣对他们说:“你们是干净的。”
那些无论羔羊往哪里去都跟随他,又蒙保守脱离世上因私欲而来的邪恶之人,将有何等的福分等待着他们!“到那日”,他们必成为全人类所羡慕的对象。如今,世人虽轻视他们,把他们看作拘泥刻板的狂热者和清教徒;但到了那时,即使最亨通的罪人,也会巴不得能与他们交换位置。我的心哪,你要紧紧跟随你的主,从中寻求自己的福分;他是圣洁、无邪恶、无玷污的。直到如今,你已在那里寻得平安;你也必在那里永远寻得平安。
“遵行耶和华律法的人。”在他们身上,可以看见一种习以为常的圣洁。他们行事为人,就是他们日常普通的生活,乃是顺服主。他们照着准则生活,而那准则就是主神的命令。无论吃喝,或做任何事,他们都奉自己伟大之主和典范的名而行。对他们来说,信仰并非生活常轨之外的事,而是他们每天所走的道路;它不但塑造他们特别的敬虔操练,也塑造他们日常的一举一动。这就保证了他们的福分。遵行神律法的人,是与神同行,因此他必定蒙福;神的笑脸、神的力量和神的奥秘都与他同在,他怎能不蒙福呢?
圣洁的生活是一段行程,是稳步前进,是安静向前,是恒久持续。以诺与神同行。善人总渴望变得更好,所以他们不断前进。善人从不懒散,所以他们不会躺卧不动,也不会闲荡逗留,而是始终朝着所盼望的终点迈进。他们不急躁,不焦虑,也不慌乱,因此能步履平稳地走自己的路,坚定地迈向天国;他们也不困惑于该怎样行事,因为他们有一条完全的准则,并且乐意照着它而行。耶和华的律法对他们并非重担;他的命令并不难守,他的约束在他们看来也绝非奴役。他们并不认为这律法无法实行,虽在理论上令人钦佩,在实践中却荒谬可笑;他们乃是照着律法而行,也行在律法之中。他们不是偶尔查阅律法,以纠正自己偏离的方向,而是将它用作每天航行的海图,用作人生旅途的路线图。他们也从不后悔自己踏上了顺服之路;否则,他们早已离开,而且毫无困难,因为有千百种试探不断给他们回头的机会。他们始终遵行耶和华的律法,正是这种生活何等有福的最佳见证。是的,他们此刻就已经蒙福。诗人亲自为此作证;他已经亲身尝试并证实了这一点,又把它写下来,作为无可否认的事实。它就立在大卫这部巨著的最前端,写在他最伟大诗篇的第一行——“遵行耶和华律法的人有福了。”道路也许崎岖,准则也许严格,管教也许艰难——这些以及更多的事,我们都知道——然而,敬虔的生活中仍蕴藏着千重万叠的福分,为此我们称颂主。
在这一节中,我们看见蒙福之人享有五样福分:蒙福的道路、蒙福的纯洁、蒙福的律法、赐下这律法的蒙福之主,以及在其中蒙福的行程。此外,我们还可以加上圣灵在这段经文中所赐的蒙福见证:他们确确实实是主所赐福的人。
我们必须追求这里摆在我们面前的福分,却不可妄想不经殷勤努力便能得到。大卫对此有许多话要说;他在这篇诗中的论述既长且庄严,这提醒我们,完全顺服的道路并非一日就能学会;必须命上加命、令上加令、一行又一行。即使我们付出的努力长久到足以与本诗的一百七十六节相比,也仍可能不得不呼喊:“我如亡羊走迷了路;求你寻找仆人,因我不忘记你的命令。”
然而,我们必须立定心意,常把主的话存在心中;因为这篇论福分的讲论,以主的法度为北极星。惟有每天借着主的话与他相交,我们才有盼望学习他的道路,得以除去污秽,并蒙他使我们遵行他的律例。我们开始这篇释义时,福分就在眼前;我们看见了通往福分的道路,也知道有关它的律法在哪里可以找到。让我们祷告,愿我们在继续默想时,渐渐养成顺服的习惯,走在顺服的道路上,因而亲身体会我们所读到的福分。
释义札记与隽永语录
开头八节都以希伯来字母“阿列夫”起首,若按字母形式译出,可作如下表达: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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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一切行为完全、遵行耶和华律法的人,都是有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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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一切遵守他的法度、全心寻求他的人,都是有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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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他们也不作不义之事,只行他的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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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你已经吩咐我们,要殷勤遵守你一切的训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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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啊,主啊!但愿我的道路坚定,使我遵守你的律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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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我若看重你一切的命令,就永不至于羞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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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我学会了你公义的典章,就要常以正直的心赞美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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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你一切的律例,我都要遵守;求你总不要离弃我。
——伊斯灵顿的西奥多·屈布勒牧师,1880年。
第一至八节全段。——每一行都以“阿列夫”开头。犹太人认为这个字母有“牛”的含义,也就是供人役用、带来益处的牲畜,因此也象征诸般福分。本段的钥句是:“何等有福。”
——弗雷德里克·G·马钱特。
第一至八节全段。——这八节教导我们,真正的敬虔是诚挚的、始终如一的、切合实际的、全心全意的、明智的、热切的、积极的、振奋人心的、殷勤的、谦卑的、不敢倚靠自己的、有条不紊的、毫无诡诈的、不受世俗玷污的、舍己的、信靠神的、以感恩为乐的、立定心志遵守律法的;同时,它也随时承认,若没有神的恩典,自己便一无所能。
这几节还教导我们,不信神的话是多么严重的罪。神的话既是律法,不信的人就拒绝遵行;既是法度,他们就拒绝相信自己的创造主;既要求公义,他们就拒绝寻求;既赐下训词,他们就不肯服从;既设立律例,他们就悖逆反抗;既有至美的命令,他们就起来敌挡;既充满公义的典章,他们就拒绝持守。他们不祈求恩典,也不因所得的怜悯赞美神;他们既感觉不到自己的依赖,也意识不到自己的无能,更从不仰望那众光之父——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,都是从他而降。
——威廉·S·普卢默,1880年。
第1节。 ——“有福。”诗人一开始便描述通往真正福分的道路,正如基督以此开始他的登山宝训,也正如整卷《诗篇》在别处同样以此开篇。福分是我们人人都追求的,只是我们对通往福分的道路,不是无知,就是漫不经心。因此,圣洁的诗人首先要纠正我们,使我们真正明白谁是有福的人:“行为完全、遵行耶和华律法的人有福了。”
——托马斯·曼顿,1620—1677年。
第1节。 ——“有福。”到了末日,主将宣告一些人有福,另一些人受咒诅;而在这里,他现在就告诉我们这些人分别是谁。主若对一些人说:“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去吧!”他们还能得到什么安慰呢?主若命令他们离开他,他们还能到哪里去呢?反过来说,一个人若听见审判万有的主对他说:“你们这蒙福的人,到我这里来!”还有什么喜乐能比这更大呢?惟愿我们及时得着智慧,思想这事,好叫我们竭力成为神在他话语中所称为有福的人!
——威廉·考珀,1566—1619年。
第1节。 ——圣经从两方面论到福分。一方面是从原因上说,指那使我们有权得着这种蒙福地位的原因;就此而言,福分归于在基督里的信心、罪得赦免,以及我们在基督里所得、使人得生命的称义。圣经有时也从实际状态上论到福分,着眼于福分在我们身上的实际成就;因此,圣经宣告那些在自己的道路上完全的人有福,因为这是已经实际成就在他们身上的福分,也使他们适合让那已在他们里面开始的福分得着完全的实现与圆满。照此说来,忍耐到底的人、虚心的人、怜悯人的人、使人和睦的人等,都是有福的。假如我谈到一个病人,说他是有福的,因为他遇见了一位良医;我这样称他有福,是因为他找到了能使他恢复健康的人。若我再论到同一个人,说他是个有福的人,现在吃下去的食物能够很好地消化,也能睡觉,还能到户外行走;那么,我所说的,就是他身体已经实际得享健康之福。
万物的目的既是其自身的益处,万物的兴盛又在于达到其目的,那么,一个人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达到这种完全,就必然使他实际成为有福之人。因此,福分归于那些行走在神道路上的人。我们若还没有养成做某件事的习惯,做起来便会困难,也很容易停下;就像一匹尚未完全调教好的马,会不断偏离它应当保持的步法。因此,圣徒在尚未养成一种习惯,使他们能够轻省而恒常地与神同行之前,总觉得自己的光景可怜。因为没有什么苦恼,比看见自己勉强而不喜乐地履行善行更大:才刚开始,便又退出,随即放弃。反过来说,他们认为,在敬虔上养成某种程度的恒久习惯,乃是万福之中最大的福分。那借着在基督里的信心临到我们的福分。
——保罗·贝恩,1617年。
第1节。 ——“行为完全的人。”你问:神为什么要我们毫无玷污?我的回答是:因为他已经为自己拣选我们,使我们作仆人、作配偶、作圣殿。这三种特权或称号,都意味着我们必须远避一切污秽。
——托马斯·勒布朗。
第1节。 ——“行为完全。”在诗篇第1篇中写道:“不从恶人的计谋……的人便为有福”;然而,谁能指望走在那样的道路上,双脚却不被玷污呢?“人岂能在火炭上走,脚不被烫伤呢?”不过,这里的告诫是:务要谨慎,不可“在路上”沾染任何污秽——也就是在主的道路上。啊!这使我们多么深刻地看见,沿途有多少陷阱和网罗包围着我们,也让我们看见自己内心的败坏与邪恶:即使身处圣洁的事物之中,仍会有某种污点、斑痕或皱纹附着在我们身上!
——巴顿·鲍彻,1856年。
第1节。 ——“行为完全的人。”我们的脚怎能不受玷污?我们的衣裳怎能不被弄脏?我们不能引导自己;若无人帮助,我们就会跌进污秽的泥沼。不过,一切帮助都近在身旁。耶稣就在我们身边,要以他的大能保守我们。让我们每一步都倚靠他扶持的膀臂;跌倒时,就起来,在他能洗净一切的宝血中洗净我们的衣袍。这样,我们便可常在“行为完全的人”之列;愿耶和华的律法——纯洁可爱、圣洁荣耀、慈爱完全——成为我们脚步前行的道路。耶稣是我们的榜样,也是我们的一切。上帝的律法就在他心里。
——亨利·劳,载于《家庭灵修》,1878年。
第1节。 ——“在这道路上。”有福的是行在那一条道路上的人;不是随便一条路,不是偶然或不确定的道路,而是“王的大道”,就是主亲自向我们宣告的那条路;他说:“我就是道路。”
——希拉里与狄奥多勒,引自尼尔与利特尔代尔。
第1节。 ——“道路。”如今,人们对道路议论纷纷;许多人问:“哪一条才是正路?”有人说:“这条”;有人说:“那条。”你若不愿走错,就当寻访“古道,圣洁之路”,并行在其中,这样你就不至灭亡。有人想走新路,有人想走捷径,也有人想走更容易的路;你却要走圣洁的道路。
——约翰·谢菲尔德(约1660年),载于《晨间操练》。
第1节。 ——“行走的人。”在这条道路上,不可站着、坐着或躺着,而要不断行走,使我们一切的行动都循规蹈矩,迈向完全:Mat 5:48;1Co 14:20;Jas 1:4;Heb 6:1。
——马丁·盖尔,1614—1681年。
第1节。 ——“遵行耶和华律法的人。”能自由畅达地履行善道,乃是有福的完全境界。若一个人只能在房间里来回走上两三趟,或在平地上活动一刻钟,就不能说他真正善于行走;真正善于行走的人,是能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强健自如地攀登。同样,有些基督徒只有在上帝使道路平坦无阻、挪去一切障碍时才能前行;一旦有事搅扰,便立刻放弃。他们还没有达到这种自由行走的境界,而这正是旅人达到完全的标志。试看那些心胸沉重、气喘吁吁的人(正如我们所说的),或身体内部有残疾、关节疼痛的人,或被外面的荆棘扎伤,以致不得不歇下、不能行走的人;再看那些四肢软弱、一碰见什么就立刻跌倒的人——这些跛脚的人,都羡慕那些能够随意行走、操练自己的人,认为他们是有福的。同样,当基督徒发现自己受阻、疲倦、跌跌撞撞时,就会认为那些能在圣洁的路程上恒久前行的人是有福的;无论美名恶名,无论贫乏富足,无论身处何种境况,他们都能继续前行。因此,让我们竭力追求这种有福的行走。
——保罗·贝恩。
第1节。 ——“遵行耶和华律法的人。”他们在通往天国的道路上向着天国前行,躲避世上因私欲而来的败坏。
——约翰·特拉普,1601—1669年。
给传道人的提示
每一段的主题都在该段第一节中指出。每一小段都可以作为一篇讲章的题目。
第1节。 ——上帝之道的十种称谓。(第1节)等等。“律法”(第1节)。“法度”(第2节)。“训词”(第4节)。“律例”(第5节)。“命令”(第6节)。“典章”(第7节)。“话语”(第9节)。“真理”(第30节)。“公义”(第40节)。
要说明这些称谓各自所含的细微意义,以及它们如何阐明上帝的律法与信徒的本分。
第1—8节。——行为完全的人;第1—3节描述了这样的人。第5节为上帝所命令的这种生活祈求;第6—7节期待这种生活及其相伴的福乐;第8节则立志要如此行。
第1节。 ——这篇诗中常常提到属灵的行路人。本段描写了堪作楷模的旅人。请注意——
I. 他们的品格:“完全。”他们之所以如此,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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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基督里:被发现在他里面,得以完全,蒙上帝悦纳。他们之所以如此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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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着基督:他的灵、真理和恩典都在他们里面。他们是“被拣选的族类”、“属上帝的子民”。
II. 他们的道路:“耶和华的律法。”这条道路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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显明的——高高在上,清楚可见,与其他一切道路截然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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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老的。它是古道。圣洁比罪更古老,智慧比愚昧更古老,生命比死亡更古老,喜乐比忧愁更古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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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的。基督已经修复了它。若没有他的工作,就无人能够安全通过。他削平高山,填满低谷,使弯曲之处变直,使崎岖之地成为平坦;他也赶走了狮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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狭窄的。道路一边以命令为篱笆,另一边以禁令为界限。人必须从窄门进入;因此,尊贵的人也必须变得像小孩子一样。
III. 他们的前进:“行走。”他们不只谈论,而且踏着耶稣的脚踪前进。他们跟随那位成全律法者,在运用他的恩典、彰显他的美德、遵行他的吩咐、享受他的恩惠之中不断前行。
IV. 他们的福乐:“有福。”他们在路上拥有永不失效的帮助、合宜的同伴和令人振奋的盼望。
——沃尔瑟姆修道院的W.杰克逊,1882年。
第1—3节。
——I. 人生有福状态的正反两面。
——II. 与上帝和好的六个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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纯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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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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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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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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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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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随。
——切斯特的威廉·德班,1882年。
第2节释义
第2节。 ——“遵守他的法度、一心寻求他的,这人便为有福。”什么!又有一个福分吗?是的,那些外在生活有内心热切追求上帝荣耀作支撑的人,乃是蒙了双重的福。第1节说到行为完全;那里理所当然地假定,行为上的纯洁不只是表面的工夫,而是有那出于上帝恩典的内在真诚与生命相伴。在这里,先前含蓄表达的意思被明确说了出来。有福归于那些把主的法度珍藏起来的人;这意味着他们查考圣经,明白其中的意思,爱慕其中的教训,并且持续付诸实行。我们必须先得到一件东西,才能保存它。若要好好保存,就必须牢牢把握;凡不是我们用情感真心接受的,就无法保守在心里。
上帝的话是他为那些伟大而重要的真理所作的见证;这些真理关乎他自己,也关乎我们与他的关系。我们应当渴望认识这些真理;认识以后,就应当相信;相信以后,就应当爱慕;爱慕以后,就应当持守到底,抵挡一切来犯者。持守圣道有教义上的一面,就是我们甘愿为捍卫它而死;也有实践上的一面,就是我们确实活在它的权能之下。启示的真理宝贵如钻石,应当珍藏在记忆和心中,如珠宝藏在匣中,又如律法存放在约柜里。然而,这还不够,因为它原是为了实际应用,所以必须加以遵守、切实行出,正如人坚持沿着一条路走,或持守自己所从事的行业一样。
我们若持守上帝的法度,这些法度也必保守我们:使我们的见解纯正,心灵得安慰,言行圣洁,盼望坚定。这些法度既然值得拥有——任何深思熟虑的人都不会对此表示怀疑——也就值得持守。它们预定要产生的功效,不会借着暂时抓住它们而实现,乃要借着恒久持守才能实现:“守着这些便有大赏。”
我们有责任极其谨慎地持守上帝的话,因为这是他的法度。他把这些法度赐给我们,但它们仍属于他。我们应当保守它们,如守望者看守主人的房屋,如管家谨慎管理主人的财物,如牧人看守雇主的羊群。我们终必交账,因为福音已经托付给我们;我们若被发现不忠,就有祸了。我们若不持守真道,就不能打那美好的仗,也不能跑尽当跑的路。为此,主必须保守我们;唯有那些蒙上帝大能保守、直到得救的人,才能始终持守他的法度。因此,谨慎相信上帝的话,并不断顺服其中的教训,显明并见证了何等大的福分!上帝已经赐福给他们,如今仍在赐福,将来也必永远赐福给他们。
大卫在别人身上看见的福分,也亲身经历了;因为他在Psa 119:168中说:“我遵守了你的训词和法度”;又在Psa 119:54-56中,把自己喜乐的诗歌和幸福的回忆归因于同样的律法持守,并承认说:“这是我所得的,因为我守了你的训词。”我们教导别人的教义,自己也应当亲身经历。
“一心寻求他的。”凡遵守主法度的人,必定会寻求主自己。若他的话语宝贵,我们便可确信,他自己更为宝贵。凡让主的话在自己身上充分发挥功效的人,都渴望亲自与这位有位格的神相交。我们一旦真正认识福音的大能,就必寻求福音的神。“惟愿我能知道在哪里可以寻见他!”这必成为我们全心发出的呼求。请看这些句子所显明的长进:首先是在这道路上,继而行在其中,然后寻见并持守真理的珍宝;最后,也是这一切的冠冕,就是寻求这道路的主自己。还要留意:一个灵魂在恩典中越有长进,他的渴望就越属灵、越神圣。外在的行事为人不能使蒙恩的灵魂满足,就连所珍藏的法度也不能;到了时候,他必伸手寻求神自己;即使在某种程度上寻见了神,仍会渴慕更多得着他,继续不断地寻求他。
寻求神,意味着渴望与他有更亲密的相交,更完全地跟随他,更彻底地与他的心意和旨意联合;意味着促进他的荣耀,并充分领悟他对于圣洁之心的一切意义。这蒙福的人已经得着了神,正因如此,他还要寻求神。这看似矛盾,其实不过是一个悖论。
人不能凭头脑冷冰冰的探索真正寻见神;我们必须用心寻求他。爱向爱显明自己;神向他百姓的心显明自己的心。我们若想凭理性完全理解他,终必徒劳;我们必须以爱慕之情来领受他。然而,我们若要寻求主,心就不可被许多对象分割。神是独一的;我们的心若不专一,就不能认识他。心灵破碎的人不必因此忧愁,因为寻求神最全心的,莫过于一颗破碎的心;它的每一块碎片都在叹息呼求,渴望仰见伟大天父的面。经文所责备的是三心二意的心。奇妙的是,按照圣经的说法,一颗心可以分裂却未破碎,也可以破碎却不分裂;它甚至可以既破碎又完整,而且若不先破碎,就绝不可能完整。当我们全心在基督耶稣里寻求圣洁的神时,便来到那位经上论到他说:“凡摸着他的人就都完全好了。”
诗人在本节所赞叹的,到了第十节便说自己也已得着:“我一心寻求了你。”对美德的赞赏若能引人获得这美德,实在是好事。那些不相信寻求主是有福之事的人,不大可能振奋自己的心去追求;但一个人若因看见别人身上的恩典而称他有福,自己也已经走在获得同样恩典的路上了。
若那些寻求主的人是有福的,那么,那些真正与他同住,并知道他属于自己的人,又当如何形容呢?
“你向跌倒的人何等慈爱!
向寻求你的人何等良善!
但向那些寻见你的人又如何呢?啊!
这非口舌与笔墨所能表达:
耶稣的爱究竟如何,
惟有蒙他所爱的人才知道。”
释义与精辟语录
第2节。 ——第一、二节都重复说“有福……有福”,是要让我们看见,敬虔之人所得的福是何等确定。神的话一经说出,其真实可靠与多次重述毫无二致;反复述说,是为了坚固我们软弱的信心。以撒论到雅各所说的:“我已经为他祝福,他将来也必蒙福”,正是神为他所有儿女所定最确实的旨意。撒但很想借巴兰一类人的口咒诅以色列;但他绝不能咒诅,因为神已经赐福。
——威廉·考珀。
第2节。 ——“遵守他的法度、一心寻求他的,这人便为有福。”前一节是以蒙福之人的行为道路来描述他:“行为完全、遵行耶和华律法的,这人便为有福”;本节则是以他的内心状态来描述他。
——托马斯·曼顿。
第2节。 ——“遵守他的法度。”谨慎地把神的法度存记在心,就是福分。因为前一节虽然提到在行事为人上遵守这些法度,这里所暗示的却是另一件不同的事:人若守护这株幼苗或圣洁的种子,使魔鬼不能将它从他心里夺去,他就是有福的。这里所用的词,表示一种极其谨慎的看守,正如我们照料幼嫩植物那样。
——保罗·贝恩。
第2节。 ——“法度。”这里用来表达神话语的名称是“法度”;它是指神对自己旨意的全部宣告,包括教训、命令、榜样、警告和应许。整部圣言都是神所作的见证,为要使世人确知得救之道。神的话可分为律法与福音两部分,因此“法度”这一称呼可同时用于二者。首先可用于律法;正因如此,约柜被称为“法柜”(出25:16),因为两块法版存放在其中。福音也称为见证,即“神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”。“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”(赛8:20);这里的“法度”似乎有别于“训诲”或律法。福音之所以这样称呼,是因为神在其中见证了人如何得蒙赦免、与神和好,并获得永生的权利。在这件事上,我们需要见证,因为这对我们更为陌生。律法写在人心里,福音却是人本性所不熟悉的。天然之光能够辨识律法的某些内容,也能探究一些具有道德性质和意义的事;但福音真理乃是奥秘,完全取决于神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。
——托马斯·曼顿。
第2节。 ——“法度。”神的话之所以称为他的法度,不仅因为它见证了神对人如何事奉他的旨意,也因为它见证了神在基督耶稣里向属他之人所怀的恩宠与善意。即使神的话只是一部律法,我们也有义务顺服,因为我们是他所造的;但它既也是神慈爱的见证,是他以父亲的身份向儿女表明恩宠,我们若不以最大的喜乐领受它,就更加无可推诿。
——威廉·考珀。
第2节。 ——“一心寻求他的,这人便为有福。”他所称为“有福”的,并不是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,也不是那些假装具有某种虚幻圣洁的人,而是那些将自己献身于神的约,并顺服他律法命令的人。此外,他借这些话告诉我们,神绝不以单纯外在的服事为满足,因为他所要求的是内心真诚正直的爱慕。诚然,神若是我们人生唯一的审判者和安排者,真诚就必须在我们心中居首位,因为仅仅让我们的手脚参与他的服事,是远远不够的。
——约翰·加尔文,1509—1564。
第2节。 ——“全心。”凡要得着纯全福乐的人,必须有一颗纯全的心。真诚有多少,福分就有多少;而我们的虚伪有多深,我们的痛苦也就有多重。
——理查德·格林汉姆,1531—1591。
第2节。 ——请留意“寻求”“遵行”“行走”这些动词;它们共同构成了对蒙福之人的描述。
——亨利·哈蒙德,1605—1660。
给传道人的提示
第2节。 ——“遵守他的法度、一心寻求他的,这人便为有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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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圣的寻求:“……寻求他……”人曾在树木、山岭、行星和群星之间寻找他;也曾在人——神那已经受损的形象——身上寻找他;还曾在神秘莫测的护理之轮中寻找他。但这些探索往往只是出于理智的驱使,或良心的催逼,因此所得的不过是一线冰冷微弱的光。人也曾在这篇诗如此高举的圣言中寻求他:圣言引人登上西奈山烟云笼罩而又闪耀的峰顶;人也曾跟随圣言,来到客西马尼园的橄榄树下,目睹那奥秘的争战,看见汗如血滴的痛苦;又来到髑髅地,在那“骷髅之地”,生命和不朽得以显明。然而,神圣的寻求到了那里才真正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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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求的方式。若把“全心”解释得过于字面化,寻求者可能会错误地陷入沮丧。即使河流旁边有些小湾,其中的水打着旋儿向后流,我们仍会毫不迟疑地说,整条河正以全部水量流向大海;即使有浪头退去,我们仍会说潮水正在上涨;即使还有冰雹与刺骨寒风,我们仍会说春天已经来到。“全心”表明:
a. 专一。
b. 热切。
c. 坚定。
凡不是受恩慈圣灵激励,或未蒙他扶持的人,都不能正确地进行这场寻求。
- 寻求的过程与结果都满有福分。
a. 悔改的苦楚中有福分。他所触摸的门闩滴下没药;初升的太阳把燃亮的光芒投射在最高的峰顶。
b. 欣然寻见救恩并蒙收纳为儿女,其中有福分。
c. 不断寻求,其中也有福分。
——雷丁的威廉·安德森,1882年。
第2节。 ——双重的福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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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守法度所得的福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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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求主所得的福分。
第2节。 ——“一心寻求他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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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求什么?寻求神自己。若未寻见他,就绝无平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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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哪里寻求?在他的法度中。
a. 借着研读这些法度。
b. 借着持守这些法度。
- 怎样寻求?“全心”寻求。
——乔治·罗杰斯。
第2节。 ——寻求神。
- 诗人寻求神的方式。
a. 他用心寻求上帝。唯有心才能寻见上帝。眼目看不见;“科学方法”也无能为力;一切理性推论同样失败。唯有爱与信靠能够成功。在其他一切感知都一无所见之处,爱却能看见许多。信心通常总伴随着发现,而在寻见上帝这件事上,尤其如此。
b. 他全心寻求上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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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心二意的人,很少能寻得真正有价值的事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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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心二意显明了对上帝的轻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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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不会向三心二意的人显明自己;否则,就等于把最高的奖赏赐给冷漠无心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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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人寻求上帝时所作的恳求:“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命令。”
a. 上帝的命令能直接引人进入他的同在。即使只看道德律,十诫中的每一诫也都引导人离开世界与罪,进入他隐藏其间的圣洁幽境。圣经中所有的命令都是如此。
b. 人的灵魂切切寻求上帝,这份迫切本身就成为向上帝恳求的理由,求他让我们寻见。上帝喜悦人在祷告中迫切恳求;当这种迫切表现为全心寻求时,他也同样喜悦。凡全心寻求的人,都特别受到激励,可以这样祷告:“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命令。”
---弗雷德里克·G·马钱特。
第2节。 ——“寻求他的。”我们必须记住,凡要正确寻求主的人,都须具备六个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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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必须在中保基督里寻求他。约14: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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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必须在真理中寻求他。耶10:10;约4:24;诗7: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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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必须在圣洁中寻求他。提后2:19;来12:14;约壹1: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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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必须以他为至高,超越万有,并且为他自己而寻求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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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必须借着他自己话语的光来寻求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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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必须殷勤而恒久地寻求他,像《雅歌》中的新妇一样,若不寻见,就决不歇息。
---威廉·考珀。
诗119:2、4-5、8。——“遵守……的人便为有福。”“你曾吩咐我们谨守。”“但愿我行事坚定,得以遵守。”“我必遵守。”遵守上帝训词所得的福分——已经显明(诗119:2),已经命令(诗119:4),为此祈求(诗119:5),并已立志实行(诗119:8)。
---C. A. D.。
第3节释义
第3节。 ——他们也不行不义。 若有人能毫无保留、无须解释地受到这样的称许,那他实在是有福的;当我们完全停止犯罪时,就进入了纯全福乐之境。遵从上帝话语的人不行不义;这准则本是完全的,若始终遵循,便不会产生过错。至少在外人看来,人生大半表现于行为;一个人在所行的一切事上,从不偏离对上帝和对人的公正之道,他便已经找到了完全之路,我们也可以确信他的心是正直的。请看,全心如何使人远避邪恶,因为诗人说:“全心寻求他的。他们也不行不义。”我们恐怕没有人能声称自己绝对无罪;然而我们相信,确有许多人并不蓄意、任性、明知故犯而又持续不断地去行任何邪恶、不敬虔或不公义的事。即使基督徒仍须为内心的过犯哀叹,恩典却保守他在行为上过着正直的生活。若按人与人之间应有的判断,用人所制定、公正适用于人的准则来衡量,上帝真正的子民并不行不义:他们诚实、正直、贞洁,在公平与道德方面无可指责。因此,他们是有福的。
他们遵行他的道。 他们不但留意律法宽阔的正路,也留意各项具体训词的细小路径。他们不但不犯作为之罪,也竭力避免一切不作为之罪。他们并不以无可指责为满足,还渴望积极行义。隐士或许会逃入孤寂之地,为要不行不义;圣徒却生活在人群之中,为要行在上帝的道上,借此服事他。我们不但必须消极地不作恶,也必须积极地行义;若不留意后者,前者也维持不了多久。因为人总会走在某一条路上;他们若不遵行上帝律法的道路,很快就会行不义。远离邪恶最稳妥的方法,就是全心投入善行。本节描述了生活在我们中间的信徒:他们虽有过错和软弱,却恨恶邪恶,不容自己去行;他们喜爱真理、正直与真实敬虔的道路,并且素来行在其中。他们并不声称自己已经绝对完全,只说自己的愿望是完全的;在这一点上,他们确实纯洁,因为他们切望蒙保守脱离一切罪,并被引入一切圣洁之中。
解释与精辟语录
第3节。 ——他们也不行不义。 若有人问:行在上帝道路上的人,怎能说是不行不义呢?世上有谁活着而不犯罪?他们若不是无罪的,又怎能称为有福呢?答案是:正如使徒论到我们的知识时说:“我们所知道的有限。”我们在地上的福乐也是如此:我们只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福的。天使的福乐在于他们从未犯罪;得胜圣徒的福乐在于他们虽曾是罪人,如今却不再犯罪;争战中圣徒的福乐则在于我们的罪已蒙赦免,罪虽仍存在我们里面,却不再辖制我们;罪虽在我们里面发动,却不是出于我们的赞同:“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做。”“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做的。”罗7:17。
要构成行不义,必须有三件事同时存在:第一,有意行不义;第二,以行不义为乐;第三,持续行不义。这三者在上帝儿女身上从不会同时出现;因为当旧人在他们里面犯罪时,新人会提出异议,声明反对。“这不是我做的,”他说;他非但不以这些罪为乐,心灵反而因之忧伤,正如罗得住在所多玛人中间,因耳闻目睹他们不义的行为,心里极其伤痛。总而言之,上帝的儿女与其说是自愿犯罪的人,不如说是违背自己意愿而受罪之苦的人;他们仿佛在灵性上受仇敌权势压迫,因此向上帝叹息呼求:“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”使徒所说“凡从上帝生的,就不犯罪”(约壹3:9),正是这个意思。
---威廉·考珀。
第3节。 ——他们也不行不义。 行在律法中之人的福分在于:他们不行——或未曾行——恶事,却行在——或始终行在——他的道路上。纵观全诗可以发现,有时使用现在时,表示当前的行动;有时使用完成时,表示过去延续至现在的情形:诗119:10-11、13-14、21、51-61、101-102、131、145、147。
---《讲坛注释》,1873年。
第3节。 ——他们也不行不义。 也就是说,他们不以行不义为业,不把它当作惯常的做法。由于肉体的软弱、撒但的诡诈和世界的诱惑,他们确会失足;但他们通常不会习以为常地走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。诗人把这一点列为福分的一部分——并且绝不是最小的一部分——即“遵行他道路的人不行不义”;我们在这里应当学到的教训是:从罪的奴役中得释放,实在是一项奇妙而伟大的特权。
---理查德·格林汉姆。
第3节。 ——他们不行不义。 凡蒙恩典更新、借基督耶稣与上帝和好的人,上帝都不将罪归给他们,以致定罪;在他看来,他们不行不义。论到大卫,有一句极为引人注目的话:“他遵守我的诫命,一心顺从我,只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。”(王上14:8)这怎能成立呢?我们从大卫的过失中便能认出他来;他所犯的过错在圣经中处处都有记载。然而这里却有一层帕子遮盖了这些过失;上帝并未将它们归在他的账上。他们的过失不被归罪,有两个原因。一方面,是由于他们整体的地位:他们在基督里,借着他蒙了悦纳,并且“那些在基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”(罗8:1);因此,个别的错误和过失并不会改变他们的地位。这并不是说,人不必因自己的软弱谦卑下来,求上帝赦免;绝非如此,否则这些过失就会成为不义,并被记录下来控告他。瓦伦提努派有一种极其荒谬的幻想,认为无论犯下什么罪,他们都不会被罪玷污;他们虽是卑劣淫秽的人,却仍像污泥中的黄金一样纯净。绝非如此!我们必须借着悔改重新站立起来,恳求上帝施恩。大卫谦卑自己、悔改之后,拿单才说:“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。”(撒下12:13)另一方面,也是因为他们内心的趋向和惯常的倾向与罪相反。 他们立定心志要顺从上帝的旨意,寻求并服事主,尽管许多软弱仍缠累着他们。恶人犯罪是经过思量并以此为乐的;他的倾向就是作恶,他“为私欲安排”(罗13:14),又甘愿顺服私欲而“服事”它们(多3:3)。但那些蒙恩典更新的人并不“欠肉体的债”;他们已经承担了另一种债和义务,就是服事主(罗8:12)。
部分也是因为,他们一贯的行径和生活方式并非如此。 万物都按其本性运行;自然界恒常的活动都与其种类相符。同样,新造之人恒常的行为也与恩典相符。一个人的习惯显明他是怎样的人,他一贯努力的方向也表明他所从事的事业。一个人若不断、轻易、频繁地被罪掳去,这就显明了他灵魂中的习性和内心的性情。草地偶尔会被洪水淹没,沼泽却每逢涨潮便被水吞没。神的儿女有时可能被罪掳去,做出违背新性情倾向的事;但人若每逢试探临到便被淹没、被胜过,这就表明他已有犯罪的习性。
部分也是因为,罪从来不能完全掌权,而总会受到新性情的厌恶和抵抗。 神的儿女以警醒、祷告和治死罪恶为务,竭力避开一切罪:“我要谨慎我的言行,免得我舌头犯罪”(诗39:1);这样,他们便抵抗罪恶。神已将各种恩典栽植在他们心中;他们敬畏他的威严,这种敬畏便产生抵抗。因此,他们并非全然赞同自己所做的事。有时这种抵抗较为强烈,试探就被胜过了:“我怎能作这大恶,得罪神呢?”(创39:9)有时这种抵抗较为软弱,罪便得胜了,尽管这违背圣徒本人的意愿:“我所恨恶的,我倒去作”(罗7:15、18)。这是他们所恨恶的恶;他们抗议它;他们好像被仇敌的势力压制之人。犯罪之后,他们又会懊悔:大卫心中自责。他们因自己行恶而忧伤、羞愧。新性情总是伴随着柔软敏锐的心:彼得犯了严重的罪,却出去痛哭。
——托马斯·曼顿。
第3节。 ——治死自己罪恶的人,会活在与那些罪相反的恩典中。因此,诗人说:“他们不作非义的事,只遵行你的道。”第一,他们把一切罪都钉在十字架上:“他们不作非义的事”;第二,他们不仅不作非义的事,还遵行神一切的道,而这些道正与非义相反:他们怎样弃绝罪的一切道路,也照样走上恩典的一切道路。神学中有一条原则:恩典并不废除本性;也就是说,恩典临到,不是要除去人的情感,而是要接纳并提升这些情感。
——威廉·芬纳,1600—1640。
第3节。 ——他们遵行他的道。 这责备了那些只满足于消极不作恶的人。正如人论到某位皇帝时所说,他与其说是有德,倒不如说只是不邪恶。许多人的全部宗教都建立在“不”字上:“我不像这个税吏”(路18:11)。一块土地即使不长荆棘蒺藜,若也不结出美好的出产,仍是毫无用处的。不仅那殴打同伴、与醉酒之人一同吃喝的恶仆会被丢进地狱;那把银子包在手巾里、无所事事的仆人也会如此。米罗斯受咒诅,不是因为它反对或争战,而是因为它没有前来帮助(士5:23)。财主并没有从拉撒路手中夺去食物,但他连自己桌上掉下来的碎屑也没有给他。
许多人会说:“我没有设立别神。”不错,但你爱、敬畏并顺服真神吗?若不如此,你便违背了第一条诫命。至于第二条诫命,你说:“我憎恶偶像。”但你喜爱神所设立的敬拜吗?你说:“我没有用可咒诅的誓言妄称、亵渎神的名。”不错,但你荣耀神、尊崇他吗?你说:“我没有亵渎安息日。”但你使它分别为圣了吗?你没有耕田,也没有跳舞作乐;但你无所事事,嬉游虚度了安息日。你没有亏待父母;但你尊敬他们吗?你没有杀人;但你向邻舍行善吗?你不是奸淫的人;但你是否凡事追求节制和圣洁端庄?你不是毁谤人的;但你是否像珍惜自己的名誉和信誉一样,珍惜邻舍的名誉和信誉?
人通常会把自己所欠的账削去一半,就像那个不义的管家吩咐主人欠债的人,明明欠一百,却只写五十。我们不去思想那些因疏忽本分而犯的罪。只要我们不是醉酒之徒、奸淫之人或亵渎神的人,便不会思想:忽略对神应有的尊崇与对他神圣威严的敬畏,究竟意味着什么。
——托马斯·曼顿。
第3节。 ——他们遵行他的道。 不是遵行他仇敌的道,甚至也不是遵行自己的道。
——约瑟夫·艾迪生·亚历山大,1860。
第3节。 ——他们遵行他的道。 这是他们习惯性的、恒常的、具有其生命特征的行为。他们不只是在与人交往时诚实、正直、公义;他们更遵行神的道;他们是敬虔的。
——阿尔伯特·巴恩斯,1798—1870。
给传道人的提示
第3节。 ——他们也不作非义的事。 他们不作非义的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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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出于内心的定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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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以此为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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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持续不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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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心完全分别为圣归于神,基督借着信住在其中、把罪驱逐出去时,他们便全然不作非义的事。
——亚当·克拉克。
第3节。 ——消极美德与积极美德之间的关系。或者:与神同行,是防止罪孽的最佳方法。
第4节释义
第4节。 ——你曾吩咐我们,要殷勤遵守你的训词。 因此,即使我们做完了一切,仍是无用的仆人;我们所做的,不过是自己应当做的,因为这是主所吩咐我们的。神的训词要求我们谨慎地顺服:人绝不可能偶然碰巧就遵守了它们。有些人漫不经心地事奉神,他们的顺服只是一种时中时不中、碰运气式的顺服;但主从未吩咐人这样事奉,他也绝不会悦纳这种事奉。他的律法要求我们尽心、尽性、尽意、尽力地爱他;而漫不经心的宗教,这些一样也没有。
我们也蒙召要热切地顺服。我们必须充分地遵守训词:顺服的器皿应当斟得满满的,直至杯沿;诫命所包含的意义,也应当得到完全实行。正如殷勤经商的人会振作起来,尽力多做生意,我们也必须热切地尽可能多事奉主。我们不可吝惜为此付出的劳苦,因为殷勤的顺服也必定是劳苦并舍己的。殷勤经商的人早起晚睡,舍弃许多舒适与安逸。他们不会轻易疲倦;即便疲倦了,也会忍着额头的疼痛和双眼的困乏坚持下去。我们也当这样事奉主。这样的主人配得殷勤的仆人;他所要求的正是这样的事奉,除此之外,他绝不满足。然而,人如此事奉他是多么罕见!因此,许多人由于疏忽,失去了本篇诗中所说的双重福分。
有些人殷勤追求迷信和自定的敬拜;我们却应当殷勤遵守神的训词。若不走在正确的道路上,走得再快也毫无益处。有些人在一桩亏本的生意上非常殷勤,生意做得越多,亏损也越大。这种情形发生在商业上已经够糟了;发生在我们的宗教上,我们更承受不起。
神并没有吩咐我们殷勤地制定训词,而是要殷勤地遵守训词。有些人把轭套在自己颈项上,又为别人制定各种束缚和规条;然而,明智的做法是以圣经的规条为满足,并竭力遵守其中的一切——在一切地方、对一切人、在一切事上都如此。我们若不这样行,或许会在自己所创立的宗教中声名显赫,却并未遵守神的命令,也不会蒙他悦纳。
诗人起初使用第三人称;如今他逐渐贴近自己,并且按照我们的译本,已经使用第一人称复数;很快,我们就会听见他亲自为自己呼求。当我们的心因爱慕圣洁而火热时,就会渴望自己亲身有分于圣洁。神的话是一本感动人心的书;我们一开始歌颂它,它很快就触及我们自身,使我们祈求自己能与它的教导相符。
释义与隽语
第4节。 ——“你曾吩咐我们,要殷勤遵守你的训词。”聆听或忽略神圣的讲论、神学著作以及圣经注释,并不是一件无关紧要之事(ἁδιάφορος),可以任凭人自行决定;神已经吩咐我们,而且不是在谈论别的事时顺带、草率地吩咐,而是 מְאֹד,即极其郑重、极其强烈地吩咐我们遵守他的训词。以下经文应当深深铭刻在我们心里:申6:6说:“我的话要记在你心上”;太17:5说:“你们要听他”;约5:39说:“你们应当查考圣经。”尤其是研习神学的人,应当牢记保罗在提前4章所定的准则:“要专心宣读。”(提前4:13)
——所罗门·格斯纳。
第4节。 ——你曾吩咐我们,等等。神既吩咐我们必须如此极其谨慎、殷勤地遵守他的训词,那么,就不要让任何事使我们偏离,哪怕是在最细微的事上也不可。凡有他话语作为根据的事,我们都不可视为不必要、琐碎或多余;那些决意坚守这些事的人,我们也不可认为他们过分聪明或过于拘谨。主若要求我们做什么,即使世人反对,我们因遵行而遭人嘲笑、辱骂,也仍要继续走顺服的道路。
——理查德·格林厄姆。
第4节。 ——殷勤。 我们应当殷勤遵守主的诫命,原因有三:
第一,因为我们的仇敌十分殷勤地试探我们,企图诱使我们违背诫命,从而陷害我们;他昼夜四处游行,寻找可吞吃的人;
第二,因为我们自己软弱无力,所以更需要格外殷勤地谨慎自守;
第三,因为撒但每次胜过我们,都会使我们遭受重大损失;经验告诉我们,正如造成创伤比医治创伤容易,良心沾染罪疚也十分容易,要除去罪疚却没有那么容易。
——威廉·考珀。
第4节。 ——殷勤地。 在这一节中,他提醒读者:他深知,对上帝律法的研习必然必须严肃(恳切),因为上帝已吩咐人要殷勤遵守;也就是说,要以最深切的用心来遵守,因为唯有上帝的律法本为良善,它所吩咐的一切也都是良善的。
——安东尼奥·布鲁乔利,1534年。
第4节。 ——原文中译作“殷勤地”的词,意思是“极其”;因此,这句话可以这样译:“你曾吩咐我们要极其谨守你的训词。”
——理查德·格林汉姆。
第4—5节。——诗119:4,这是上帝的命令式。但愿我行事坚定,得以遵守你的律例! 诗119:5,这应当成为我们的愿望式。
——托马斯·亚当斯,1614年。
第4—5节。——大卫有一点十分值得注意:当他如此恳切地祷告说:“但愿我行事坚定,得以遵守你的律例!”时,他先说明了理由:“你曾吩咐我们殷勤遵守你的训词。”这表明,他顺服上帝训词的根基,乃是这些训词带有上帝权柄的印记,是上帝亲自命令他遵守的。正因如此,他在诗119:94中说:“我寻求了你的训词。”这表明,他在顺服中所寻求的,乃是成全上帝的旨意。事实上,唯有那种出于 intuitu voluntatis divinae,即尊重并专注于上帝旨意的行为,才是真正而严格意义上的顺服。真正属神的信心之所以相信真理,不是因为人的理性,而是因为上帝的启示;同样,真正的顺服之所以遵行命令,也不是因为这命令恰好符合某种自私的目的,而是因为它带着基督权柄的印记。
——拿但业·哈代。
给传道人的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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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留意颁布律法者是谁:“你。”他不是一个会被人挫败的同辈,而是伟大的上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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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已经施行了自己的权柄:“曾吩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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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顺服的性质,或所吩咐之事的内容:“遵守你的训词。”
——托马斯·曼顿。
第4节。 ——补充性的诫命。 上帝颁布了道德律,又以一条诫命作为补充,规定人应当如何遵守。因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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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人怎样对待他的律法——是遵守、忽略,还是公然反抗——上帝绝非漠不关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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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便人遵守律法,上帝也会辨明他们以怎样的心态遵守:是奴仆般的、片面的,还是殷勤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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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一种顺服的心态能够满足要求。“殷勤地”意味着这种顺服是:仔细查明律法——迅速遵行(诗119:60)——毫无保留——受爱激励(“殷勤地”一词的古义经由拉丁文而来,有“怀着爱”的意思;参诗119:47、11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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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的顺服达到了这个标准吗?
——C. A. D.
第4节。 ——上帝不仅吩咐人事奉,也规定了事奉的方式。 他要求人全心、谨慎、恒忍;因为若没有这些,人的事奉便不能始终如一,也不能胜过困难。
第4节。 ——应当怎样顺服:“殷勤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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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部分地,而是完全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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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疑疑惑惑,而是满怀信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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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勉强不情愿,而是欣然迅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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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草率敷衍,而是谨慎认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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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冷冷淡淡,而是热切恳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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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时断时续,而是恒常不懈。
——W. J.
第4—6节。——
甘心的承认(诗119:4)。
热切的愿望(诗119:5)。
喜乐的结果(诗119:6)。
——W. D.
第5节释义
第5节。 ——“但愿我行事坚定,得以遵守你的律例!”上帝的命令应当指引我们祷告的内容。单凭自己,我们无法照上帝所要求的方式遵守他的律例,然而我们又渴望如此行;除了祷告,我们还能投奔何处呢?我们必须求主在我们里面成就我们的工作,否则我们永远无法实行他的诫命。这一节是一声悔憾的叹息,因为诗人感到自己未曾殷勤遵守上帝的训词;这是软弱之人的呼喊,向那位能够帮助他的主求助;这是一个迷失道路之人的恳求,盼望有人为他指引方向;这也是一个爱上帝之人凭信心发出的祈求,因为他仰赖上帝赐下恩典。
我们的道路生来就与上帝的道路相背;主必须引导我们,使我们转离原先所走的方向,否则这些道路必将领我们走向灭亡。上帝能够引导人的心思和意志,却不侵犯人的自由意志;他也必应允祷告而这样行。事实上,在那些真心照本节方式祷告的人里面,他已经开始了这项工作。心中所生的愿望,是为了此刻就有圣洁的生活:“但愿我现在便是如此!”然而,这也包括将来恒久坚忍的圣洁,因为诗人渴望得着恩典,从今以后直到永远,都遵守主的律例。
经文中的叹息其实就是祷告,尽管它并没有完全采用祷告的形式。愿望和渴慕正是祈求的本质,至于它们采取什么形式,并没有多大关系。“但愿”与“我们的父”一样,都是蒙悦纳的祷告。
人或许不大料得到,这里所求的是“引导”,倒以为他更应该祈求“能力”。难道我们不能自行辨明方向吗?即使我们不会划桨,难道还不能掌舵吗?诗人在这里承认,即便要履行本分中最微小的一部分,若没有恩典,他也无能为力。他渴望主不但坚固他的双手,也感动他的意志。我们既需要一根指示道路的杖,也需要一根扶持我们行路的杖。
经文中的渴望,源于对圣洁之福的向往,源于对义人品格之美的默想,也源于对上帝命令的敬畏。这是作者把自己方才所思想的真理应用在自身处境中:“但愿我行事……”若一切听道和读经的人都效法这个榜样,把所听见的一切化为祷告,那就好了。倘若有更多人为得着遵行律例的恩典而叹息呼求,就必有更多人真正遵守律例。
释义与隽语
第5节。 ——当我们探究本节与上一节的联系时,不能不注意到其中何等准确地持守了中道,使我们同样远离两种错误:一是以为自己足以“遵守主的律例”,二是因自己没有遵守而自我辩护。我们一开始尝试献上属灵的顺服,很快就会确信自己完全无能为力。要在心中产生一次属灵生命的跳动,对我们而言,与创造一个世界同样不可能。然而,我们的无能并不能取消我们的责任。这无能是属肉体之心的软弱;这样的心“不能服上帝的律法”,原因无他,只因它“属乎肉体”,所以“与上帝为仇”。我们的无能就是我们的罪、我们的罪责和我们的定罪;它非但不能成为我们现状的借口,反而堵住我们的口,使我们在上帝面前无可辩护。因此,我们的责任仍然具有完全的效力。无论我们有没有能力,都有义务遵守上帝的命令。那么,我们还能做什么呢?唯有把这命令带回天上,并且恳切祷告,求主把他在圣言中要求我们遵守的律例写在我们心上。“你曾吩咐我们殷勤遵守你的训词。”主啊,我们承认自己的责任,却也感到自己的无能。主啊,求你帮助我们;我们仰望你。“但愿我行事坚定,得以遵守你的律例!”
——查尔斯·布里奇斯,1849年。
第5节。 ——“但愿”等等。先知大卫在上一节留意到上帝所赋予的责任,就是要人殷勤遵守他的诫命;到了这里,他便注意到自己无力也不足以履行这项重大责任。因此,他在灵里渴望履行,在肉体中却无力履行,于是发出这样的呼求:“但愿我行事坚定”等等。这很像一个孩子受命从地上举起某个沉重的物件:他愿意去做,却没有能力;又像一位病人听从劝告,要在房间里来回走许多趟:他心中虽有愿望,身体却无力做到别人所指示的事。
——理查德·格林汉姆。
第5节。 ——“但愿我行事”等等。上帝的子民一贯的做法和本分,就是把训词化为祷告。上帝的儿女确实如此行,可由以下经文看出:“求你使我回转,我便回转,因为你是耶和华我的上帝。”(耶31:18)上帝曾说:“你们回转,便得存活。”于是,他们便照上帝对他们的要求向他祈求:“求你使我们回转。”奥古斯丁曾祷告说:Da quod jubes, et jube quod vis——“求你赐下你所要求的,然后尽管要求你所愿意的。”这是圣徒的本分,因为:
第一,这符合福音之约;在福音之约中,训词与应许并行。上帝把他所吩咐的赐给我们,并在我们里面、也为我们成就一切工作。这些不只是圣约的条件,也是圣约的一部分。上帝要求我们做的,我们也可以向他祈求。上帝不是法老,不会在不给草的地方要求人交砖。Lex jubet, gracia juvat——“律法发令,恩典扶助。”新约的条款不只是以训词的形式提出,也以应许的形式赐下。律法并不给人力量去成就什么,福音却供应恩典。
第二,因为借此,上帝的目的得以成全。为什么上帝要求我们去做凭自身力量无法做到的事呢?他的目的在于:
(1.) 维护他应有的权利。
(2.) 使我们认识自己的无能,并在实际尝试之后明白:若没有他的恩典,我们就无法做他的工。
(3.) 使受造之物能够表明自己乐意顺服。
(4.) 使我们俯伏在他脚前,求取恩典。
——托马斯·曼顿。
第5节。 ——“但愿”等等。奥古斯丁说,一个良善基督徒的整个人生,就是一种圣洁的愿望;而这种愿望总有努力相伴,否则,情感就会像拉结一样,美丽却不能生育。
——约翰·特拉普。
第5节。 ---“惟愿我的道路坚定”等等。原文 כון,kun,有时译作“坚定”;因此,这里似乎是先知为自己祈求恒忍的美德。不过,我更倾向于把它理解为“引导”;因为,尽管上帝已在他的律法中清楚地教导我们,但我们悟性的迟钝和内心的悖逆,仍不断需要他圣灵的引导。
---约翰·加尔文。
给传道人的提示
第5节。 ---蒙恩之人的祷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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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面每一句论福的话都激发了这一祷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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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源于对自己失败的觉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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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源于对主满怀爱意的依恋。
第5节 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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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渴望的目标:“遵守你的律例。”不只是求平安或幸福,而是求圣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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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恳求的帮助。
a. 明白上帝的训词。
b. 遵守这些训词。
---G. R.
第5节。 ---渴望顺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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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种高尚的愿望。 除了真正做到之外,没有什么比渴望如此行更伟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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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种属灵的愿望。 它并非出于我们属肉体的本性,而是新造之人里面上帝的心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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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种能够实现的愿望。 我们有时会为不可能之事叹息;但这愿望却能借着上帝的恩典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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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种强烈的愿望。 那一声“哦!”表达了如火燃烧的渴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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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种大有影响力的愿望。 它不会只化作叹息而消散。它是恩典植入人心的强大动力;若未得着圣洁,它便不容我们安歇。
---W. J.
第6节释义
第6节。 ---“我就不至于羞愧。”他曾饱尝羞愧,如今却因有望摆脱羞愧而欢喜。罪带来羞耻;罪一除去,令人羞愧的缘由也就消失了。这是何等大的解救,因为对有些人而言,死甚至比蒙羞更好!
“我看重你一切的命令。”当他尊重上帝时,他便能尊重自己,也会受到别人的尊重。每当我们犯错,便是在为自己预备满面羞惭、内心沮丧的后果。即使别人都不以我为耻,我若行了不义,也必以自己为耻。我们的始祖在结识那古蛇以前,从不知道羞耻;而羞耻也一直没有离开他们,直到施恩的上帝用献祭所得的皮子遮盖他们。不顺服使他们赤身露体、满面羞惭。我们自己也必常有羞愧的理由,直到每一样罪都被征服,每一项本分都得以履行。当我们持续而全面地尊重主的旨意时,便能在律法这面镜子中坦然面对自己;无论世人或魔鬼多么恶毒急切地要控告我们,我们在他们面前也不至脸红。
许多人因过分怯懦而受苦,这节经文提出了医治之方。恒久不忘本分,会使我们刚强壮胆,甚至不敢胆怯。当敬畏上帝完全占据我们的心思时,在人面前蒙羞的恐惧就再不能拦阻我们。我们若在光天化日之下行走在王的大道上,办理王的事务,就无须征得任何人的许可。身穿王的制服、服事君王却以此为耻,乃是羞辱君王;这样的羞愧绝不应使基督徒双颊通红。一个人若对主他的上帝怀有当有的敬畏,就绝不会如此。圣洁的生活毫无可耻之处;人可能因自己的骄傲而羞愧,因自己的财富而羞愧,甚至因自己的儿女而羞愧,但他绝不会因凡事遵从主他上帝的旨意而羞愧。
值得注意的是,大卫并未应许自己可以免于羞愧,除非他谨慎地尊崇一切训词。务要留意“一切”这个词,不可漏掉任何一条命令,不予重视。片面的顺服仍会使我们因所忽略的命令而被追究责任。一个人或许有一千种美德,却可能因一个过失而满面羞惭。
在一个深陷绝望的可怜罪人看来,自己有朝一日竟能脱离羞耻,似乎极不可能。他满脸通红,惊惶失措,觉得自己再也无法抬起头来。让他读一读这些话:“我就不至于羞愧。”大卫并非在做梦,也不是在描绘一种不可能出现的情形。亲爱的朋友,要确信圣灵能在你里面重新塑造上帝的形象,使你终能无所畏惧地仰起脸来。愿我们得着成圣之恩,引导我们行在上帝的道路中;这样,我们在上帝和他百姓面前都能坦然无惧,不再因羞惭而满面通红。
释义札记与隽语
第6节。 ---“我就不至于羞愧。”没有人喜欢“蒙羞”或“脸红”;因此,凡会带来羞耻的事都必须避免:拉 9:6;耶 3:25;但 9:7、9。正如工匠定睛于自己的范本,学生定睛于书法老师的字帖,敬虔之人也时时把目光转向他上帝的话语。
---马丁·盖尔。
第6节。 ---羞愧有两种:一种源自有罪的良心,另一种源自敏锐的良心。前者是犯罪所当受的报应,也是罪的果子;后者则是恩典的作为。这里所说的,并非圣洁的自我厌恶,而是使人惊惶失措的羞愧。
---托马斯·曼顿。
第6节等。---当我能断言自己的顺服是不偏不倚、始终如一且遍及一切的——没有暗中保留任何罪来纵容自己,也没有明知故犯地忽略哪怕最小的一条诫命——那时,我在上帝、世人以及自己的灵魂面前,都能坦然无惧。
---亨利·哈蒙德。
第6节。 ---“我就不至于羞愧”等等。你问:为什么那“看重上帝一切命令”的人不至于羞愧呢?我的回答是,这句话的意思仿佛是说:上帝的命令如此纯洁卓越,即使你极其仔细地察看其中的每一条,也找不到任何会使你脸红的内容。吕库古的法律备受称赞,却准许偷窃;柏拉图的法令备受称赞,却推崇妻子公有。“耶和华的律法全备,能苏醒人心”:诗 19:7。它是一面镜子,把群星美丽的光辉映照在观看它的人身上。
---托马斯·勒布朗。
第6节。 ---这里所说的福分,是人在察看“一切”命令时不至羞愧。上帝若垂听祷告,使人的灵魂养成遵守诫命的坚定习惯,便还会有更进一步的福分,就是能够毫无羞愧地察看每一条训词。许多人面对“某些”诫命时可以问心无愧。翻到十诫,诚实的人注视第八诫时不觉羞愧;纯洁的人读到第七诫时不受责备;敬虔并憎恶亵渎之言的人,想到第三诫时,不会因自己曾违犯它而受到良心谴责;有孝敬之心的人面对第五诫,与其说是躲避,不如说是喜爱。其余各诫也是如此。也许大多数人面对某些训词时,都能相对不受责备。但谁能如此面对所有训词呢?然而,这也正是敬虔之心所向往的。在这节经文中,我们发现诗人已经有意识地预见了新约里一句话的真理:“只在一条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众条。”
---弗雷德里克·G. 马钱特。
第6节。 ---羞愧。
我能忍受蝎子的蜇刺,踏过烈火之原,
永远躺卧在冰封的寒渊;
在无尽虚空中被高高抛掷,
却无法活在羞耻之中。---乔安娜·贝利,1762—1851。
第6节。 ---“我看重你一切的命令。”直译是:“当我察看你一切命令的时候。”也就是说,他重视这些命令,感到每一条对自己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,并且自觉没有故意忽略、违犯或轻视其中任何一条。除非一个人“立志”遵守上帝的“一切”命令,否则他就不可能真正敬虔。他若从中加以挑选,只遵守这一条或那一条,视哪一条最方便自己、最符合自身利益或最受大众欢迎而定,这就充分证明他对真宗教的本质一无所知。一个孩子若只在符合自己一时兴致或方便时才顺从父母,就不算真正尊敬父母;同样,一个人若不诚心立志遵守上帝的“一切”命令,不肯“在每一件事上”顺服他的旨意,就绝不可能成为敬虔的人。
---阿尔伯特·巴恩斯。
第6节。 ---“你一切的命令。”顺服这一条命令与顺服另一条命令,理由都是相同的——那就是颁布律法之上帝的权柄(雅 2:11)。因此,当人选择履行某一项本分,却忽略其他本分时,他们与其说是在顺服上帝的旨意,不如说是在满足自己的脾性和幻想;他们只在能同时取悦自己的范围内取悦上帝。这是不合理的。除非我们的顺服是全面的,否则我们所献上的就绝不是“理所当然的事奉”(罗 12:1)。
---爱德华·维尔(1632—1708),载于《晨间操练》
第6节。 ---“你一切的命令。”片面的顺服绝不能使上帝的儿女满足。若从内心最高的重视中排除任何一条诫命,这就是假冒为善的烙印。甚至希律也能“行许多事”,然而,他所珍爱的那一条恶道始终没有被弃绝;这已足以表明,罪在他里面掌权的势力丝毫未受动摇。扫罗杀尽了所有亚玛力人,只留下一人;在全面顺服的道路上,这唯一的例外显明了他信仰表白的不纯正,使他丧失王位,并招致上帝可畏的震怒。同样,脚、手或右眼这些败坏而未被治死的肢体,也会把全身带入地狱。心中的保留乃是腐蚀基督徒真诚的毒瘤。
---查尔斯·布里奇斯。
第6节。 ---“你一切的命令。”只要“容许”违犯上帝的“任何一条”命令,我们很快就会把全部十诫弃置一旁。
---亚当·克拉克,1760—1832。
第6节。 ——许多人会做一些善事,却在其他方面有所欠缺,而且通常所欠缺的,恰恰是最要紧的。他们只从信仰中挑选那些最容易、代价最低,又不违背自己私欲和利益的部分。我们若不重视一切诫命,就绝不可能有真正稳固的平安。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,就不至于羞愧。羞愧,就是惧怕公正的责备。这责备或来自至高的审判者,或来自代理的审判者。我们一切行为的至高审判者乃是上帝。我们首要关心的,应当是当他来临时,我们在他面前不至羞愧,在审判中也不被弃绝。然而,每个人心中还有一位代理的审判者。我们对上帝尽本分时,是偏颇还是诚实,我们的良心便据此宣告我们无罪或定我们的罪;而许多事情都取决于此。约壹3:20-21:“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,上帝比我们的心大,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。亲爱的弟兄啊,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,就可以向上帝坦然无惧了。”既是这样,为使我们的心不责备、不控告我们,我们就应当在上帝一切的旨意上完全。唉,否则你们永远无法证明自己是真诚的。
——托马斯·曼顿。
第6节。 ——上帝在基督里向他的儿女所施的怜悯正是如此:他们虽然竭力顺服,仍显得软弱,但只要在服事他时存着真诚和恒忍,他就接纳他们,仿佛他们已经完全顺服一般……啊,谁会不愿服事这样的主呢?你有时会听见仆人埋怨主人过于严厉苛刻,以致他们永远无法讨主人喜欢,甚至竭尽全力也不行;但没有人能这样控告上帝。你只管忠心地尽力而为;上帝满有恩慈,甚至会赦免你最糟糕的过失。大卫知道福音中这种宽容,所以他说: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,就不至于羞愧;也就是说,我的眼目注视你的一切命令。旅客虽尚未到达目的地,眼睛却一直望着他所要去的地方;他渴望到那里,也在竭尽全力向那里前进。圣徒的心对上帝一切的命令也是如此;他奋力前行,越来越接近完全的顺服。这样的灵魂绝不会蒙羞。
——威廉·葛诺尔,1617—1679。
给传道人的提示
第6节。 ——
——参见《司布真讲道集》第1443篇:《清洁的良心》。
第6节。 ——圣洁的确信,是全面顺服所结的果子。
第6节。 ——经得起考验的铠甲。
- 全面的顺服会带来坦然无愧的确信——
a. 面对吹毛求疵的世人时。
b. 在良心的法庭上。
c. 在施恩的宝座前。
d. 在审判之日。
- 然而,我们的顺服远非全面,因此使我们容易遭受:
a. 世人射来的利箭。
b. 良心的责备。
c. 它使我们的祷告软弱无力。
d. 它不敢在上帝的审判台前为我们辩护。
- 因此,让我们凭着信心,以基督完全的义包裹自己。这就是我们对世人非难的回答:我们并非毫无过错;在救恩上,我们全然倚靠另一位。这义乃是——
a. 医治我们受伤良心的膏药。
b. 我们祷告时强有力的陈词。
c. 我们在审判之日得胜的申辩。
——C. A. D.
第6节。 ——主题:自尊取决于尊重那位比自己更伟大的主。
——W. D.
第7节释义
第7节。 ——“我要赞美你。”从祷告走到赞美,在这里是一段漫长或艰难的旅程。应当确信:那为圣洁祈求的人,终有一天会因幸福而赞美。羞愧既已消失,沉默也就被打破;那从前沉默的人宣告说:“我要赞美你。”他既寻求成圣,就不能不应许要赞美。请留意,他多么清楚应当把冠冕戴在谁的头上。“我要赞美你。”他自己虽想成为值得称赞的人,却认定惟有上帝配得赞美。他以罪所带来的忧伤和羞愧,来衡量自己对主所负的感恩之责;因为主愿教导他生活的艺术,使他彻底脱离从前的苦境。
“我必以正直的心赞美你。”若主肯教导他,他的心就会正直;那时,这颗心便会赞美教导它的主。世上确有虚假、伪装的赞美,而这是主所憎恶的;然而,没有什么音乐能比从清洁、持守纯正的灵魂里发出的乐声更美。这里所要求的是发自内心的赞美,是内心的正直,也是使人内心正直的教导。正直的心必定称颂主,因为感恩的敬拜本就是正直的一部分。人若不在上帝面前正直,就不可能真正为正;而在上帝面前正直,也包括把他当得的赞美归给他。
“我学了你公义的典章。”我们必须学习如何赞美;为要赞美而学习;学会之后也要赞美。我们若真能学会,就必须由主亲自教导;尤其当所学的是他的典章时,更是如此,因为这些典章深不可测。当这些典章显在我们眼前,我们也正在从中学习时,就应当赞美上帝;因为原文并不是说“当我已经学会时”,而是说“在我学习的时候”。我虽仍是学生,也要作歌唱者;我正直的心要赞美你的正直,我得洁净的判断力要赞叹你的典章。上帝的护理是一本充满教训的书;对于内心正直的人,它也是一本乐谱,他们从中唱出赞美耶和华的诗歌。上帝的话语满载他公义护理的记述;当我们阅读时,便不得不迸发出圣洁的喜悦和热烈的赞美。当我们既读到上帝的典章,又欢喜地亲身有分于其中时,我们便受到双重的感动而歌唱——这种歌唱没有形式主义,没有虚伪,也没有不冷不热,因为献上赞美的心是正直的。
释义与隽语
第7节。 ——“我要赞美你……我学了”等等。我们若还没有学会认识并遵行上帝的旨意,就无法完全而真诚地讨他喜悦。上帝所寻求的赞美,是实际行动中的赞美。
——托马斯·曼顿。
第7节。 ——“我要赞美你。”他因什么事赞美上帝呢?因为在人群之中,他从上帝那里、借着上帝学到了一些东西。我们若从某个哲学学派学会一种语言或一门学问,就有责任感激自己的母校。有人能教会狗或马做这做那,我们尚且赞美他们;何况我们这些如同驴驹的人,竟能学会上帝的旨意,知道如何在他面前行事以讨他喜悦,我们岂不更应承认这是上帝所赐极大的怜悯吗?
——保罗·贝恩。
第7节。 ——“我学了……就赞美你”等等。但大卫说,他要在什么时候感谢上帝呢?正是在上帝教导他的时候。感谢的缘由和感谢的恩典,都从上帝而来。正如上帝对亚伯拉罕所做的:他吩咐亚伯拉罕献祭敬拜,同时又把祭物赐给他;他对自己所有的儿女也是如此。因为他不仅赐下美物,使他们应当感谢他,也同样赐下恩典,使他们能够感谢他。
——威廉·考珀。
第7节。 ——“我学了。”这里所谓的学习,不仅是获得对圣言的认识,也是把圣言实行出来。它并不是思辨性的亮光,也不只是对事物的空洞概念:“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,就到我这里来。”(约6:45)这种学习必然产生实际的果效;这种亮光和启迪会使灵魂归正,并按照上帝的旨意塑造我们的内心和行为。否则,我们即使明白了圣言,甚至把它铭刻在记忆里,若不加以实行,也对我们毫无益处。即便上帝最优秀的仆人,在认识和顺服他圣言的事上,也仍不过是学生和求学者。因为大卫说:“我学了。”基督教信仰最初的信奉者被称为门徒或学习者:Τὸ πλῆθος τῶν μαθητῶν;“众门徒”(徒6:2)。
——托马斯·曼顿。
第7节。 ——“学了你公义的典章。”我们在这里看见,大卫特别渴望学习的,乃是上帝的话语和旨意。他愿永远在这所学校里作学生,并天天努力升到最高的班级;为要借着学习而认识,借着认识而记念,借着记念而相信,借着相信而喜悦,借着喜悦而惊叹,借着惊叹而敬拜,借着敬拜而实行,并借着实行而继续行在上帝律例的道路上。这才是古老而真实的学问;在这门学问上最有造诣的人,就是把上帝的话语化为善行的人。
——理查德·格林汉姆。
第7节。 ——“你公义的典章”是上帝对是非所作的判定;这些判定彰显并施行上帝的公义。
——弗朗茨·德利奇。
给传道人的提示
第7节。 ——最美的赞美,最好的学习,最佳的结合,即赞美与圣洁的结合。
第7节。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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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乐的歌唱者:“我要赞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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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歌唱的对象:“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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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器:“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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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好音的乐器:“正直的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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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师受训的学院:“典章。”
——W. D.
第7节。 ——学习与赞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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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者都是属灵的操练。学习者和歌唱者也可能属乎肉体、沉溺感官;但在这里,他们所思想和歌唱的,是主公义的目的、作为与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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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者都是合宜的操练。向上帝学习并赞美他,还有什么比这更得体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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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者都是有益的操练。就连最讲求实用之人的期望,也会被远远超越。其中的喜乐与益处带来丰厚的报偿;心灵、头脑和生活都从中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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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者是彼此促进的操练。在前者中,我们领受;在后者中,我们传扬。借着前者,我们得以预备好去做后者;借着学习,我们也受到激励去赞美。功课竟如此奇妙地化为诗歌,学习者也化为歌唱者。
——W. J.
第7节。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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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认自己的不足:“等我学会了。”这是成长所不可缺少的。人人都可以诚实地这样承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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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待有所长进。他专心致志地学习,并寻求上帝的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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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许献上赞美。他应许只赞美上帝,并立志使这赞美出于真诚:“以正直的心。”
---兰贝斯的 W. 威廉斯,1882年。
第8节释义
第8节。 ——“我必遵守你的律例。”这是一个沉着的决心。当赞美沉淀为坚定的志向时,人的灵魂就有福了。若热忱全都消耗在歌唱上,却没有留下圣洁生活的实际成果,那就没有多少价值。“我要赞美”应当与“我要遵守”相连。这个坚定的决心绝非像彼得那样自夸:“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,也总不能不认你”;因为紧接着,他便谦卑地祈求上帝帮助:
“求你总不要丢弃我。”他感到自己无能,便惧怕被撇下、只能依靠自己;而他对陷入罪中的恐惧,又加深了这种惧怕。当我们同时听见这谦卑的呼求时,“我必遵守”听来便不再显得冒失。这是两种美德的和谐结合:决心与倚靠。我们会遇见一些人,表面看来祈祷得很谦卑,品格中却没有力量,也没有果断,因此,密室中的恳求并未落实在生活中;另一方面,我们也会遇见许多人,决心十足,却完全不倚靠上帝,这样的品格与前者同样贫乏。愿主使这些美德在我们里面彼此融合,好叫我们能够“完全、完备,毫无缺欠”。
这个祷告必定会蒙垂听;因为看见一个人定意遵行他的旨意,上帝必然极其喜悦。因此,他必乐意与这样的人同在,帮助他努力前行。一个不离弃上帝律法的人,上帝怎会离弃他呢?
这祷告之所以带着阴郁的色彩,是因为他特别惧怕被彻底离弃。灵魂理当呼求逃避这样的灾祸。上帝暂时撇下我们,让我们看清自己的软弱,已经是相当严峻的试炼;若被完全离弃,就意味着毁灭和死亡。上帝稍带怒气,片时掩面,已经会使我们深陷低谷;若被绝对弃绝,最终就会把我们投入最深的地狱。但主从未彻底离弃他的仆人,将来也绝不会如此——愿他的名得称颂。我们若渴望遵守他的律例,他就必保守我们;是的,他的恩典必保守我们,使我们不断遵行他的律法。
从第一节起首时那座赐福的高峰,到第八节这近乎哀号的呼求,看起来似乎有所下降;然而,在属灵上这其实是一种成长。因为我们已经从赞叹良善,进而热切渴望上帝以及与他的相交,并且极其惧怕自己无法享有这种相交。诗篇119:5中的叹息,如今已被一个真实的祷告所取代;这祷告发自内心深处,深知自己不配,也完全倚赖上帝的慈爱。那两个“我必”需要配上这样谦卑的祈求,否则人或许会以为,这位敬虔人的倚靠多少是建立在自己的决心上。他把自己的决心当作祭物献上,却向天呼求降下火来。
释义札记与隽语
第8节。 ——本节是这一段的最后一节,是他默想遵守上帝律法之益处与必要性所得出的结论。请留意其中两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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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决心:“我必遵守你的律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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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祷告:“求你总不要丢弃我。”他立志遵守律法;然而,因为深知自己有许多软弱,便祈求上帝不要离弃他。
这祷告所包含的,比它明说出来的更多。“求你不要丢弃我”,意思是:求你加添我力量,使我能完成这工;即使你要离开我,也只求片时,而非永远;即使有所离弃,也只求是部分的,而非完全的。由此我们可以观察到四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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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敬虔生活的道路上立定心志,乃是一大益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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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立志走顺服之路的人,都需要投奔上帝,寻求他的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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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我们投奔上帝寻求帮助,上帝有时仍可能退隐,仿佛离弃了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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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上帝似乎离弃我们,并且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如此行,我们仍应祈求,不要让这种离弃成为完全而彻底的离弃。
---托马斯·曼顿。
第8节(连同第7节)。——“我必遵守你的律例”等等。人“学了你公义的典章”之后,自然而然就会立志“遵守主的律例”。在这一点上,大卫显明了两者之间不可分割而又美好的结合:倚靠上的“单纯”和顺服上的“敬虔真诚”。他刚刚立定心志,便立刻想到,实行这志向远非人的力量所能做到;因此,下一刻他便以祷告承接自己的决心:“我必遵守你的律例;求你总不要丢弃我。”
---查尔斯·布里奇斯。
第8节。 ——“我必。”大卫亲自树立了圣洁的榜样。若以色列王遵守上帝的律例,以色列百姓若仍忽略这些律例,就必感到羞愧。凯撒常说,君王不可只说:Ite,你们去,不必等我;而应当说:Venite,你们来,随我同行。基甸也是这样说的(士7:17):“你们要看我行事,也要照样行。”
---R. 格林汉姆。
第8节。 ——“总不要丢弃我。”离弃有完全的,也有部分的。那些专心顺服上帝的人,可能暂时并在某种程度上被撇下,只能依靠自己。我们不能保证自己绝对不会经历离弃;但这种离弃并非完全的。为了他伟大的名,我们必发现:“耶和华必不丢弃他的百姓”(撒上12:22);又说:“我总不撇下你,也不丢弃你”(来13:5)。他们不会被彻底离弃,却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被离弃。以利亚曾被离弃,却不像亚哈;彼得曾部分地被离弃,却不像犹大——犹大被彻底离弃,沦为魔鬼的猎物。大卫被离弃,是要使他谦卑,使他变得更好;扫罗却被彻底离弃,以致灭亡。狄奥菲拉克特说,上帝可能离弃他的百姓,甚至不听他们的祷告(诗80:4),使他们心中的平安与喜乐中断,使他们力量衰微,以致属灵生命近乎停顿,罪恶爆发,甚至惨重跌倒;但他们并未被彻底离弃。无论如何,上帝仍然与他们同在:有时他虽未以力量同在,却以亮光同在;他显明他们当前光景的邪恶,使他们因此悲伤。他虽未赐下所渴望的享受,却仍与他们同在,唤醒他们的渴慕。只要人心中还对上帝存有一丝珍重,他就尚未离去;那里仍留有些许亮光和爱,并借着我们渴慕与他相交而显明出来。
---托马斯·曼顿。
第8节。 ——“总不要丢弃我。”上帝对选民的离弃,首先是部分的;也就是说,上帝并未完全离弃他们,只是在某些方面如此。其次,这种离弃是暂时的;也就是说,它只持续一段时间,绝不会超越今生的范围。主在以赛亚书中说:“我曾片时发怒,向你掩面不过顷刻之久,却要以永远的慈爱怜悯你。这是耶和华你的救赎主说的。”大卫深知此事,因此祷告说:“求你不要离弃我太久。”这类离弃虽然只是暂时的,基督徒的一生却没有哪一个阶段能完全免于此事;而且,这种感觉往往深深扎入人心,持续很久。大卫那次危险的跌倒持续了约一整年,才得以恢复。路德承认,自己归信之后曾在绝望中躺卧三年。在类似的情形中,人们凭着普遍的观察,甚至记录过更长时间的属灵离弃。
---理查德·格林汉姆。
第8节。 ——“求你总不要丢弃我。”这祷告听来,就像一个人猛然惊觉,隐约担心自己先前表达的决心太过自信。他渴望遵守上帝的律例,也像彼得一样起誓要如此行;但一想到自己的软弱,他便从自己的冒失中退缩,觉得自己必须祷告:“我已经立下庄严的誓言,但如果这誓言是凭着我自己的力量说出的,又会怎样呢?如果上帝任凭我独自面对,又会怎样呢?”这个念头使他充满恐惧。他禁不住发出一声“求啊”。他恳切哀求主,不要以哪怕片刻任凭他完全依靠自己的方式来试验他。被上帝离弃,是最忧郁的圣徒所能梦想到的最可怕灾祸。感谢上帝,这事绝不会临到我们;因为再没有什么应许比这一句更明确:“我总不撇下你,也不丢弃你。”这应许并不拦阻我们祷告,反而激励我们祷告。正因为上帝绝不会离弃属他的人,我们才会在深感软弱的痛苦中向他呼求:“求你总不要丢弃我。”
---C. H. S.
给传道人的提示
第8节。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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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一生所抱的美好决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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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种可怕的恐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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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连串消除这种恐惧的思考。
第8节。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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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心:“我必遵守”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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祷告的立场:“求你总不要丢弃我。”
a. 儿女般的顺服。有时我确实配受这样的离弃。
b. 儿女般的信靠。“不要彻底丢弃。”
- 两者之间的联系。没有祷告的顺服,与没有顺服的祷告,同样徒劳。要使船前进,两支桨都必须划动。上帝不能容忍懒惰的乞丐:他们只要还能靠祈求得到东西,就不肯劳作。
---G. R.
第8节。 ——“求你总不要丢弃我。”祈求免受上帝的离弃。
- 痛苦万分的祷告。
a. 出于主权的离弃。主权并不等于专横或反复无常;也许更恰当的定义是:奥秘的君王之爱——如今尚未被人认识,但当它显明时,必被证明为公义。
b. 代替性的离弃。
c. 因罪而被离弃。大卫、约拿和彼得;亚细亚的七个教会;犹太人。然而,要明白“彻底”在程度和时间上究竟意味着什么,我们就必须到地狱里去看。他祷告时,就像一个战战兢兢站在地狱边缘的人;又像一个耽搁了行程的旅客,置身于无边的森林,被猛兽环绕,眼见白昼将尽而叹息;又像木筏上的瞭望者,眼看那面船帆渐渐消失在天际——为了叫它停下,他早已喊得声嘶力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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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祷告的教义根基。 他既屈尊住在一个人里面,就必永远以那里为居所。他若要彻底离弃我们,只能是因为他看错了我们;他若要彻底离弃我们,只能是因为他受挫失败了。这两种说法都意味着亵渎。你恨恶离弃之事,也从未彻底离弃任何一位圣徒;求你不要唯独以我为例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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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祷告必蒙应允的历史确证。 历世历代的圣徒和教会都曾蒙拯救。应允或许要迟延到“傍晚”,正如库珀的情形;他死后的面容显出一种惊喜交集的神情。
——W. A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