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篇 119:105–112 — 司布真注释
《大卫的宝库》中的讲解、释义与默想
第105节释义
第105节。 ——“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。”我们都是行走在这世界之城中的旅客,常常不得不进入其中的黑暗;若没有那赐人亮光的圣言,切不可贸然前行,免得失足滑跌。每个人都应当亲自地、实际地、经常地运用上帝的话,好看清自己所走的道路,也看清路上有什么。当黑暗笼罩我四周时,主的话就像燃烧的火炬,照亮我的道路。古时东方的城镇没有固定的路灯,因此每个行人都随身携带灯笼,免得掉进露天的阴沟,或被污秽道路的粪堆绊倒。这正是我们行经这个黑暗世界的真实写照:若不是圣经像熊熊燃烧的火炬照明道路,我们既不认识这条路,也不知道应当怎样行走。圣经最实际的益处之一,就是指导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行为;它被赐下,不是要用光辉使我们惊愕,而是要用教训引导我们。诚然,头脑需要启迪,但双脚更需要指引,否则头和脚都可能一同跌进沟里。那亲自领受上帝的话,并在实际生活中以它为安慰和谋士的人,是有福的——它是他自己脚前的灯。
“是我路上的光。”它是夜间的灯、白昼的光,也是一切时候的喜乐。大卫不仅借着它指引自己的脚步,也借着它的光芒看清道路上的艰难。行在黑暗中的人迟早必会跌倒;但在日光下或夜灯中行走的人却不至绊跌,反能保持正直。对于实际事务一无所知,是一件痛苦的事;它会使人犹疑不决、忐忑悬念,而这些都令人不安。上帝的话将属天的知识赐给我们,引导我们作出决定;当决定之后又像本节所说的那样,继之以坚定的决心,心里便会获得极大的安宁。
本节以敬拜而又亲切的语气与上帝交谈。我们岂不也有类似的话,可以向我们的天父倾诉吗?
请留意,本节与第一个八节诗段的首节极其相似,也与第二个以及其他八节诗段的首节相似。各诗段的第二节也常常彼此呼应。
解释性注释与隽永语录
第105节。 ——“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,又是……光。”大卫是个才智卓越、天赋悟性极高的人;然而,他把自己智慧的荣耀归给上帝,并承认,若没有上帝的话照亮并管理他,他最明亮的光也不过是黑暗。愿我们认真思想这件事:无论走哪一条路,只要上帝的话没有照耀我们、指引我们,我们就是在黑暗中行走;离开上帝的话,我们的道路只能把我们带进彻底的黑暗。我们若不听从上帝的话,不按它的准则而行,又怎能来到上帝面前呢?
——威廉·考珀。
第105节。 ——“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,是我路上的光。”灯用于夜间,太阳的光则照耀在白昼。无论我们正处于白昼还是黑夜,都能借着上帝的话清楚明白自己的本分。“黑夜”象征逆境,“白昼”象征顺境。因此,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在各种处境中应当怎样行。“道路”一词指我们对人生方向的总体选择和一生的路程;“脚”则指我们每一个具体的行动。这样,无论我们想要明白的,是如何选择那条通往真正幸福的道路,还是如何娴熟而坚定地行在这条路上,上帝的话总会引导一颗谦卑而端正的心。
——托马斯·曼顿。
第105节。 ——“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”等等。大巴西流把这里的“话”解释为上帝在圣经中启示的旨意。他指出,旧约,尤其是律法,只是一个灯笼(油灯或蜡烛),因为那是人工的光,只能不完全地照亮黑暗;而主耶稣亲自赐下的福音,却是公义日头的光,使万物都得着光明。安布罗斯的解释更进一层,他告诉我们,基督自己既是灯,也是光。他这位上帝的道,对有些人是大光,对另一些人则是灯。对我而言,他是灯;对天使而言,他是光。天使在监狱中站在彼得身旁,光照耀彼得四周时,基督就是彼得的光。从天上来的光四面照着保罗,他又听见基督对他说:“扫罗,扫罗,你为什么逼迫我?”那时,基督也是保罗的光。当我用口讲论基督时,他对我确实是一盏灯。他照耀在泥土中,照耀在陶匠所造的器皿里;他就是我们盛在瓦器里的那宝贝。
——尼尔与利特尔代尔。
第105节。 ——“你的话是灯……又是光。”除非这“灯”被点燃——除非圣灵的教导与圣言相伴——一切依旧是“黑暗,是极深的黑暗”。我们若能更经常地等候领受圣言的光,并留心善用这光,就不会如此频繁地抱怨前路令人困惑了。
——查尔斯·布里奇斯。
第105节。 ——“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”等等。我们所有人真正需要的,并不是看见令我们目眩的奇观,也不是沉醉于狂喜的异象与灿烂光辉之中,而是在我们必须踏过的黑暗坎坷之路上得到一点光亮;我们需要的是一盏灯,能在我们必须完成的工作上方稳定地燃烧,切实地帮助我们。群星远为壮丽,流星远为辉煌夺目;但在暗处照耀的灯,却远比它们更贴近我们实际的需要。
——摘自1864年《释经者》。
第105节。 ——“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。”有一次,我走了两英里,来到一个几乎无人识字的地区,花了一个晚上给聚集在那里听讲的人读书。回去时,我要沿着一条穿过树林的狭窄小路走,那里的岔路很多。于是,有人为我预备了一支用易燃松木做成的火把,又称“油脂松木火把”。我不愿接受,因为它实在太小,重量还不到半磅。主人回答:“它会照你回家的。”我说:“风可能会把它吹灭。”他说:“它会照你回家的。”“但要是下雨呢?”我再次表示异议。他仍坚持说:“它会照你回家的。”
事实与我的担忧完全相反;它一路为我提供了充足的光,照我平安回家。我常常想到,这恰好说明了心存疑惑的人怎样才能沿着“窄路”安全前行。他们若肯以圣经为向导,圣经就会成为他们脚前的灯,引导他们回到天上的家。有个人对圣经提出了五项异议;但他若肯把圣经当作脚前的灯,它就会“照他回家”。另一个人告诉我,他认为圣经有两个缺点。我便用那位送我火把的好朋友所说的话回答他:“它会照你回家的。”
——摘自1881年《美国信使》。
第105节。 ——“我脚前的灯”等等。一切都取决于我们怎样使用这盏灯。有个人讲述,他小时候曾为能够替主日学老师提灯笼而自豪。他们前往学校的路要经过没有灯光、泥泞不堪的街道。那孩子把灯笼举得太高,结果两个人都陷进了深泥里。等他们走到泥潭另一边,终于在坚实的地面上站稳时,老师喊道:“啊!你必须把灯放低一点。”随后,老师生动优美地解释了我们这节经文。那个人说,他一生都没有忘记那一夜的教训。你很容易把灯举得太高,却几乎不可能把它放得太低。
——詹姆斯·韦尔斯,载于1882年《圣经图像》。
第105节。 ——“光。”
慈爱的光啊,在四围的幽暗中,
求你引领我前行。
黑夜深沉,我又远离家乡,
求你引领我前行。
求你保守我的脚步;我不求看见
远方的景象;眼前一步已足够我行。
——约翰·亨利·纽曼(1801—1890)。
第105—106节。——“是我路上的光。我已经起誓,并要履行”等等。我视你的话为我自己脚前的灯,视它为与我切身相关的事;于是我便起誓,并且必要履行誓言,谨守你公义的典章。若把圣言看作是写给自己的,是专为自己预备的灯和光,这便能极其有力地激发人的心灵,催促他顺服。当你前来聆听上帝的话,而上帝又引导传道人,使你领悟到真理正是对你说的,这真理就会激励你、唤醒你;你会说:“啊,我今天觉得传道人所说的每一句话,都是直接对我说的;我必须认真听从。”同样,圣经中每一句与你有关的话,都是上帝写给你的;你若如此领受,就必大大受到激励,起来顺服。
——耶利米·伯勒斯,1599—164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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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5—112节。——“圣言是一盏灯。”
在引导上(Psa 119:105-106)。
在患难中赐予生命(Psa 119:107)。
在仇敌带来的危险中施行保守(Psa 119:109-110)。
赐下内心的喜乐(Psa 119:111-112)。
——C. A. 戴维斯牧师《根据本诗关键词拟定的大纲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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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5—108节。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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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照(Psa 119:10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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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断(Psa 119:106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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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炼:“我甚是受苦”(Psa 119:107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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献身(Psa 119:10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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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教:“求你教训我”等等(Psa 119:108)。
第105节。 ——在实际生活、个人经历和日常事务中运用上帝的话。
第105节。 ——灯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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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徒穿越世界的危险夜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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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亮他道路的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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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所奔赴的永恒白昼(到了那时,灯便要放下:Rev 22:5)。
——C. A. D.
第106节释义
第106节。 ——“我曾起誓,并且必按誓而行,遵守你公义的典章。”在清晰的知识之光照耀下,他已经坚定了心志,并在上帝面前郑重宣告自己的决心。他或许不信任自己反复无常的心,所以用神圣的誓言约束自己,立志忠于上帝的裁定和判决。无论什么道路在他面前展开,他都发誓只走上帝话语之灯所照亮的那一条。圣经就是上帝对重大道德问题所作的判决或裁断;这一切都是公义的,因此,义人应当不惜任何代价,立志遵守,因为行义永远都是正确的。经验证明,人正式订立的盟约和誓言越少越好;我们救主教训的精神,也反对一切超出本分的许诺和起誓。然而,在福音之下,我们仍应感到自己有责任顺服主的话,仿佛已经为此立下誓言一般。爱的联系并不比律法的锁链少一分神圣。
人既许了愿,就必须谨慎“按誓而行”;即使一个人没有明确发誓要遵守主的典章,他仍同样有义务这样做,因为这种义务并不取决于我们是否作出承诺,而是建立在事物永恒的正当性之上,又因主我们上帝丰盛的良善而得到坚固。每一位信徒岂不都会承认,自己受救赎之主的恩义约束,应当效法他的榜样,遵守他的话吗?是的,我们向主所许的愿都在我们身上,尤其是在那些已经公开承认自己是门徒、奉至圣之名受洗、领受过分别为圣的纪念之物,并奉主耶稣之名说话的人身上。我们已经入伍,也已经宣誓,因此有责任在整个战争期间始终作忠诚的精兵。这样,我们既以坚定顺服的决心把上帝的话存入心中,便不但在圣经里有一盏灯,在灵魂里也有一盏灯;我们的道路必蒙光照,直到终点。
解释性注释与隽语
第106节。 ——“我曾起誓”等等。巴特里克将其意译为:“我已郑重下定决心,并以最神圣的约束使自己承担责任;我绝不会违背这约束,如今更要再次加以确认。”
第106节。 ——“我曾起誓。”现在我要劝你郑重地把自己交出来,服事上帝。不要只在心中立下这样的志向,还要在上帝面前明确地宣告出来。按事情的本质而言,以如此郑重的方式去做,无疑是十分合理的;而且,这样做也极其有益,因为我们知道自己的心何等诡诈,必须借此把它牢牢系于主。日后回想起来,知道这件事是在某年某月某日,在某个地方,并按照某种方式完成的,必令人欣慰;这些具体情形也能唤醒你的记忆和良心。当你受到试探时,意识到自己向上帝所许的愿仍在身上,就会使你刚强;当未来的困境需要你来到他面前时,回想此事也会鼓励你谦卑而坦然地亲近他,视他为与你立约的上帝和父。
所以,你要这样做,却必须慎重而行。要思想你究竟将要做什么,也要思想这样做何等合理;并且你应当真诚、喜乐地去做,“不是出于勉强,而是出于甘心”;因为无论就这层意义还是其他一切意义而言,“上帝喜爱乐意捐献的人。”……
请容我提醒你:这种献身必须是永久的。你必须把自己交给上帝,从此再也不可声称自己仍属于自己;因为上帝的权利正如他的本性一样,是永恒而不改变的。就他那些有理性的受造物而言,这权利昨日、今日、直到永远都是一样的。
我还要进一步劝勉并催促你,尽可能以最郑重的方式作出这样的奉献。要用明确的话语表达出来。在许多情形下,照许多敬虔神学家的建议,把它写下来或许最为适宜。你要亲手签名盖印,写明:“在某年某月某日,于某个地方,经过充分考虑和认真反省之后,你作出了这个蒙福的决定:无论别人怎样行,你都要服事主。”
——菲利普·多德里奇(1702—1751),载《宗教在灵魂中的兴起与进展》
第106节。 ——要时常更新那些已经立定的圣洁决心。一个尚未下定决心作战的士兵,很容易被击败。真实而锐利的勇气,能把那些足以胜过冷淡、动摇之心的困难践踏在脚下。软弱之人的决心,胜过胆怯之人的力量。我们的恩典何等软弱,我们的试探何等强烈,我们属灵的仇敌又何等殷勤,这一切都要求我们有刚强的决心。我们必须“坚固,不可摇动”,这样就能“常常竭力多做主工”:1Co 15:58。多多操练上帝的工作,必使恩典的习惯更加坚固,提高我们争战的技巧,并使得胜对我们而言更容易、更喜乐。
让我们倚靠上帝恩典的力量,以信心和谦卑立定决心;既要对自己心存戒惧,又要信靠上帝。大卫倚靠上帝的力量,以真诚的誓愿将自己系于上帝:“我曾起誓,并且必按誓而行,遵守你公义的典章。”这并不是倚靠他自己的力量,因为在 Psa 119:107 中,他求上帝使他复苏;又在 Psa 119:108 中求上帝“悦纳他口中的甘心祭”,也就是那出于甘心和坚定意志的誓言。上帝不会轻看他受造之物满怀深情的决心,反而会坚固它。我们若不先保守自己的决心不致松懈,就不能保守自己不致跌倒。
——斯蒂芬·查诺克
第106节。 ——“我曾起誓,并且必按誓而行。”科隆大主教狄奥多里库斯曾被西吉斯蒙德皇帝问及:通往真正幸福最直接、最简明的道路是什么?他简短回答说:“身体康健时,要履行患病时所许下的诺言。”大卫正是这样做的:他在战争中许愿,在和平时还愿;所有善良的人也都应当如此。他们不可像那个狡猾的魔鬼,正如一位讽刺诗人所写:
魔鬼病了,便想成为修士;
魔鬼好了,仍旧是个魔鬼。
也不可像现今许多人那样:上帝的手只要稍微重压在他们身上,唉,他们便为改过自新许下多少诺言,作出多少保证!他们似乎像雨中的大理石一样,表面冒汗、仿佛融化,内里却仍旧坚硬!只要背上的杖一挪开,或健康一恢复,他们的身体活了,誓愿却死了;一切全被遗忘。甚至许多时候,结果是他们比从前更加败坏。
——摘自约翰·斯宾塞《新旧事物》,1658年
第106节。 ——“你公义的典章。”大卫如此称呼上帝的话,是因为它在正误、真伪之间作出最公义的判断。其次,也是因为上帝将照其中所宣告的判决对待世人。我们务要留心,因为上帝的话包含了他对世人的判决,其中列出一份不得承受上帝国之人的名单,也列出另一份得住在上帝帐幕中之人的名单。让我们读一读,看看自己列在哪一份名单中,因为审判必照那话施行。
——威廉·库珀
给传道人的提示
第106节。 ——为上帝作出决断,以及表达这一决断的适当方式。
第106节。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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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崇上帝的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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献身于上帝的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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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于上帝的话。
——G. R.
第106节。 ——起誓与履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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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誓愿的益处:使人的认识敏锐,唤醒人的良心。(这可见于犹太民族:Exo 34:27-28;2Ch 15:12-15;Neh 10:28-29;也可见于苏格兰民族——《庄严同盟与圣约》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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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誓愿的危险:誓愿若不履行,或后来退缩,就是一种道德上的损害:Ecc 5:4-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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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誓愿的保障:倚靠上帝的灵:Eze 11:19-20;2Co 4:5。
——C. A. D.
第107节释义
第107节。 ——“我甚是受苦。”按照上一节所说,他已经宣誓成为主的士兵;紧接着在这一节中,他便以这一身份蒙召忍受艰难。我们服事主,并不会使我们免遭试炼,反倒确保试炼临到我们。诗人是一个已经献身的人,却也是一个受管教的人;而且他所受的管教并不轻,因为他似乎越顺服,就越受苦。他显然感到杖责深入肺腑,因此把这事带到主面前恳求。他说这话不是为了发怨言,而是为了祈求;他以自己所受的极大苦难为理由,求主赐下极大的复苏。
“耶和华啊,求你照你的话将我救活。”这是医治患难的最佳良方;人的心灵被提升,超越眼前愁苦的思虑,并充满一切旺盛属灵生命所伴随的圣洁喜乐,于是苦难也就变得轻省了。惟有耶和华能使人活过来:他本身有生命,因此能随时将生命赐予人;他能在任何时刻,甚至就在此时此刻赐我们生命,因为“使人活过来”这件事本来就有迅速生效的特性。主已经应许、预备并供应这更新生命的福分,赐给一切等候他的仆人:这是圣约之福,既是我们所必需的,也是我们能够得着的。苦难常常反而成为使人复苏的途径,正如拨动炉火会使火焰烧得更旺。有些人在苦难中求死,我们却当求生命。我们在试炼中的预感往往极其阴沉;让我们恳求主,不要照我们的惧怕待我们,而要照他自己的话待我们。大卫可以援引的应许并不多,而且这些应许很可能就在他自己的诗篇中;然而他仍以主的话作为祈求的根据。既然如今有这么多圣洁之人,在这座奇妙的宝库——就是现今我们所有的圣经——中,借着主的灵向我们说话,我们岂不更当如此祈求吗?我们既有更多的应许,就当献上更多的祷告。
释义与隽语
第107节。 ——“我甚是受苦”等等。由此可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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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最圣洁的人,经历身体和灵性上最悲惨的苦难,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:“我甚是受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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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苦难从何而来,信心都只到神那里寻求安慰,正如这里所说:“耶和华啊,求你将我救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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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神乐意使应许之言在我们心中活泼起来,或成就那应许准许我们期待的事时,这样的安慰足以成为抵御最沉重苦难的良药:“耶和华啊,求你照你的话将我救活。”
——大卫·迪克森
第107节。 ——“我甚是受苦。”当苦杯在别人手中时,我们很会劝人欢欢喜喜地喝下;但当它递到自己手中时,我们却摆出何等难看的苦脸!
——阿尔弗雷德·约翰·莫里斯,1814—1869年
第107节。 ——“我受苦……求你将我救活。”基督徒生活在十字架之中,正如鱼生活在海里。
——让-巴蒂斯特-马里·维亚奈,1786—1859年
第107节。 ——“耶和华啊,求你将我救活。”神怎样使我们活过来呢?他使我们在苦难中所需的恩典重新苏醒,例如盼望、忍耐和信心。这样,他借着注入新的安慰,再次将生命放在我们里面,使我们能够喜乐地继续服事他。先知说,他使痛悔之人的心苏醒(赛57:15)。这是极其必要的,因为诗人在别处说:“求你救活我们,我们就要求告你的名。”(诗80:18)不安与灰心会使我们求告神的手软弱无力。除非主重新使我们振作,否则我们的祷告中就没有生命。神在苦难中尤其借着两件事使我们复苏:一是使我们重新感受到他的爱,二是使我们对荣耀的盼望重新苏醒。
——托马斯·曼顿
第107节。 ——“照你的话。”大卫常常重复这个说法,这表明他意识到,神曾应许在他的心失去正常状态时使他复苏。因此,他述说神的灵施恩的感动,并宣告自己永不忘记神的训词,因为神借着这些训词将他救活了:诗119:93。
所以,要把你们死气沉沉的心放在基督脚前,并这样祈求:主啊,我的心极其迟钝、纷乱;我感受不到你的圣徒曾经感受过的那种使心灵开阔、使内心融化的感动;然而,这些岂不是圣约中首要而实在的怜悯吗?你岂没有应许赐下使人得光照、知罪和谦卑的灵吗?内心与生活的圣洁,岂不是圣约的主要部分吗?你岂没有在其中应许将你的律法写在我心上,使我的心专一,将敬畏你的心放在我里面,制伏我的败坏,并在祷告中帮助我的软弱吗?主啊,这些正是我的灵魂所缺乏、所等候的怜悯。求你用这些赋予生命的感动充满我的灵魂,使你在我灵魂中的恩典之工重新兴盛;吸引我的心归向你,加增我对你的爱,修复你在我里面的形象,并唤起恩典,使其活泼运行。你说不但要赐给我一颗新心,还要“将新灵放在我里面”(结36:26),使我的灵魂在各样本分与操练中充满生机、积极活跃并具有属灵性;这恩慈的话岂不正包含这样的怜悯吗?亲爱的主啊,我岂不是与你立约的人吗?这些岂不是圣约的怜悯吗?那么,我的神啊,我的心为何如此刚硬,不敬畏你?你为何任凭我陷在这一切死寂与纷乱之中?求你记念向你仆人所说的话,就是你使我因此有盼望、又帮助我据以祈求的那话;愿你照你的话,使我迟钝的心活过来。
——奥利弗·海伍德
第107节。 ——“照你的话。”大卫祈求神使他活过来时,是因着一项应许而得着勇气这样祈求。问题在于,这项应许在哪里?有人认为,那是律法中一般性的应许:“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着。”(利18:5)大卫由此得出一个具体结论:神必将生命赐给他的百姓。但更可能的是,他另有一项应许,就是神赐给他的一句话,支持他提出这项请求。主已经赐给我们许多应许,要使我们的苦难成为圣洁的途径。这一切的果效,就是除去罪恶(赛27:9);借着苦难使我们变得更好、更加成熟(来4:10);节制我们的苦难,在东风刮起的日子收住他的暴风(赛27:8);并且不会把超过我们所能承受的重担加在我们身上(林前10:13)。他已经应许节制我们的苦难,使我们受试探不至于过于所能承受的。他也应许要搭救我们脱离苦难,使恶人的杖不至常落在义人的分上(诗125:3);又应许在苦难中与我们同在,永不撇下我们(来13:5)。
因此,我要这样论证:神的百姓从前仅凭一些隐约的暗示——甚至我们现在都不知道那应许究竟在哪里——尚且能够让自己的心安稳在神的话语上;唉,那么我们既有如此众多的应许,我们的心岂不更当安稳在神里面吗?圣经既已如此丰富,为要安慰我们,并使我们的信心更加宽广,我们就理当像保罗得着一句话之后所说的那样:“我信神。”(徒27:25)既然神的话处处如此宣告,我就可以期待神必这样待我。
——托马斯·曼顿
给传道人的提示
第107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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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大受苦难的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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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治苦难之疾的可靠良方:“求你将我救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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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苦时祷告的稳妥准则:“照你的话。”
第107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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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“甚是”受苦的人。
a. 世上有这样的人——寡妇、孤儿等等。
b. 大多数人都会轮到经历苦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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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也有“甚是”丰盛的恩典。
a. 神的话应许赐下所需的复苏。
b. 神自己远远大过我们一切的需要。
c. 基督“在各方面”都经历了死亡,也拥有一切的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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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要像这里的诗人一样,带着“甚是”充足的信心前来。
a. 以敏锐的眼光寻找应许。
b. 热切地以应许为祈求的根据。
c. 怀着坚定的期待。
——W. B. H.
第108节释义
第108节。 ——“耶和华啊,求你悦纳我口中自愿献上的祭。”活人赞美永活的神,因此,那得着复苏的人献上自己的祭。他献上祷告、赞美、认罪和见证——这些都是他在众人面前用声音献上的,是他以口向耶和华所纳的贡。他战兢,惟恐自己的言辞太过拙劣,以致令主不悦,因此恳求主悦纳。他以此为祈求的理由:他口中的敬拜是欢喜而自发地献上的;他所说的一切都是甘心祭。被逼出来的认罪毫无价值:神的收入不是来自强迫征收,而是来自甘心奉献。没有甘心,就不可能蒙悦纳;没有自由意志所结的果子,也就没有白白恩典的工作。蒙悦纳是一项恩惠,我们必须极其恳切地向主寻求,因为若不蒙悦纳,我们所献的非但无益,反而更糟。像我们这样不配的人,主竟愿悦纳我们所献的任何东西,这是何等奇妙的恩典!
“又求你将你的典章教训我。”当我们把自己最好的献给主时,我们就会更加关切如何做得更好。主若果真悦纳我们,我们就渴望进一步受教,好使自己更加蒙他悦纳。得着复苏以后,我们还需要受教:有生命却没有光,或有热心却没有知识,都只能算半个福分。这些反复求主教导的呼声,显明了这位神仆人的谦卑,也让我们看见自己同样需要这样的教导。我们的判断力需要受训练,直到它认识主的典章、赞同主的典章,并照着主的典章行事。这些典章并非总是清楚到让人一眼就能看明;我们需要在其中受教,直到自己一领悟它们,便立即惊叹其中的智慧,敬拜其中的良善。
释义与隽语
第108节。 ——“口中自愿献上的祭”,可能指人的口所应许、所许愿献上的祭。除了主以外,谁能声称这一切属于自己呢?万有都是他的。
——约翰·斯蒂芬
第108节。 ——“我口中自愿献上的祭。”这节经文让我们认识一种祭:无论患难还是资财贫乏,都不能拦阻人献上;它也不需要外在的圣殿,即使在荒野之地或异教徒中间,敬虔人仍可献上。神自己看重这些口中所献的祭,远胜于人把全地所有的羊群都献给他,也胜于献上所有金、银和宝石的珍宝。
——沃尔夫冈·穆斯库鲁斯
第108节。 ——“甘心祭。”这一说法在律法中屡次出现(利22:18;民29:39;代下31:14;摩4:5)。什么是甘心祭呢?它有别于上帝所规定的敬拜,也有别于人在许愿后必须履行的礼仪。除了规定的平安祭之外,还有一些祭,是人在特定场合献上的:或为见证上帝普遍的恩惠,或因领受了某种特别的怜悯。你会发现,圣经明确地将这些祭与人许愿约束自己所献的祭区分开来(利7:16)……这些祭教导我们两件事。
第一,它们教导我们,应当随时把握一切机会感恩并献上属灵的敬拜。因为以色列人除了还愿的礼仪和上帝所设立的祭之外,还有甘心祭,为所领受的某种特殊福分,或为脱离危险,向上帝献上感谢。
第二,它表明,在福音之下,我们应当何等甘心乐意地敬拜上帝;凡献给上帝的事,我们的心都当何等自愿,我们的情感又当何等热切。就后一种意义而言,我们献给上帝的祭——祷告和赞美——都应当是甘心祭;它们从我们里面涌出,不应像蒸馏器里的水被火强逼出来,而应像泉源中的水,自然而然、欣然自由地流出。
——托马斯·曼顿。
第108节。 ——“祭。”上帝所有的子民都被立为事奉上帝的祭司,因为每一份祭物都意味着有祭司献祭。因此,经上说,基督耶稣使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(启1:6)。所有基督徒都在基督的一切职分上与他有分;基督是怎样的,他们也必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怎样的人。
——托马斯·曼顿。
第108节。 ——“耶和华啊,求你悦纳我口中的甘心祭。”若思想以下三件事,我们就会看出,主肯从我们领受任何东西,实在是极大的恩典:第一,主是谁;第二,我们是什么;第三,我们能献给他的究竟是什么。
论到主,他是全然丰足的,并不需要我们所能给他的任何东西。我们的好处不能加给主(诗16)。
论到我们,我们不过是贫穷的受造之物,靠他的慷慨供养而活;不但如此,我们还要向他其余一切受造之物求取生活所需:向日月、空气、水和大地求取,向飞鸟、鱼类,甚至虫类求取。有些给我们光,有些给我们食物,有些给我们衣服。像我们这样的乞丐,岂配拿什么献给一位君王呢?
第三,若仔细思想,我们所献的究竟是什么?除了从他领受的以外,我们还有什么可献呢?我们岂不可以像大卫一样说:“耶和华啊,万物都从你而来,我们把从你而得的再献给你”(代上29:14)?愿这使我们谦卑,并制止那种妄想靠功劳从上帝手中赚取报偿的虚妄观念。
大卫此时处于极大的困苦中,没有别的祭物可以献给主,便将嘴唇的牛犊献给他;但毫无疑问,在力所能及之时,他所献的更多。
无论东西多么微小,只要出于良善的心,上帝就必悦纳:穷寡妇的两个小钱、一杯凉水,甚至我们嘴唇的赞美;即使没有其他外在的祭物与之同献,他也悦纳。但人若有能力多做,却不肯去做,这就表明他的心对上帝并不真诚,他的赞美也不蒙上帝喜悦。
——威廉·考珀。
第108节。 ——“耶和华啊,求你悦纳我口中的甘心祭,又将你的典章教训我。”这里教导我们,应当为自己的宗教事奉祈求两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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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上帝悦纳这些事奉:我们在一切宗教行为中都必须以此为目标,好叫我们无论住在身内还是离开身外,都蒙主悦纳。大卫在这里恳切求上帝悦纳的,是“甘心祭”;不是他钱囊里的祭物,而是他“口中”的祭物,即他的祷告和赞美——“嘴唇的牛犊”(何14:2)和“嘴唇的果子”(来13:15)。这些就是所有基督徒作为属灵祭司必须献给上帝的属灵祭物;并且它们必须是“甘心祭”,因为我们必须丰丰富富、欢欢喜喜地献上。蒙悦纳的正是这颗甘愿的心。在事奉上帝的事上,越是出于自由和甘心,就越蒙他喜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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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上帝在这些事奉中帮助我们:“将你的典章教训我。”除非上帝乐意教导我们如何去做,否则我们就不能献上任何有理由相信会蒙他悦纳的事。因此,我们既要恳切寻求上帝对我们的恩宠,也要同样恳切寻求上帝在我们里面所施的恩典。
——马太·亨利。
第108节。 ——“将你的典章教训我。”这仿佛是这位属上帝的人在说:“有一件事是我要全心投入的,就是察看你怎样惩罚恶人,又怎样引导你的儿女。”因此我们必须明白:正如理解律法和福音是不可少的,辨明上帝的审判也是必需的。因为我们若不留意上帝的怜悯,就无法明白前者;同样,我们若不察看他的报应,也无法领悟后者。我们必须始终借着上帝之灵特别的教导,看见主怎样在公义中施行惩罚,却仍带着怜悯;怎样在震怒中管教,却仍怀着慈爱;怎样因严厉憎恶我们的罪,用一只手使我们谦卑;又怎样因怜惜并眷顾我们的救恩,用另一只手安慰我们。
由此可见,先知祷告求上帝使他既能看见这些事,也能留心观察这些事。我们需要常常受这方面的教导,因为我们太容易幻想所谓命定的必然性和自然因果的连锁;又或者,我们不能分辨临到敬虔之人和不敬虔之人的十字架……所以,能够分辨主怎样借着同样的手段使善人谦卑、使恶人倾覆,实在是上帝所赐的一种非凡恩赐。
——理查德·格林汉姆。
给传道人的提示
第108节。 ——请思想:
- 这里给祷告和赞美起了一个富有教益的名称:“我口中的甘心祭。”
a. “祭”表明信徒是一位祭司。
b. “甘心”表明他事奉的独特性质。
c. 这名称意味着全心全意的奉献。
- 祷告中所表现的谦卑:“求你悦纳。”
a. 这里没有法利赛式的夸耀。
b. 即使是甘心祭,献祭者仍觉得必须说:“求你悦纳。”
- 为了更加完全地顺服,他渴望得到进一步的教导:“将你的典章教训我。”
——J. P.。
第108节。 ——自由的意志寻求白白的恩典。
——W. D.。
第108节。 ——给自由意志论者的功课。
-
祈求之祭——为救恩的每一项福分祈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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弃绝之祭——弃绝一切声称自己无需帮助便能行善的主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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赞美之祭——为上帝主权的恩典献上赞美。
——W. B. H.。
第109节释义
第109节。 ——“我的性命常在手中。”他生活在危险之中。他必须时刻为生存而争战——或藏身洞穴,或上阵交锋。这种处境极其不安,也极其磨炼人;人很容易以为,只要能够结束这样的处境,采取任何手段都是正当的。然而,大卫并没有为了在罪中求得安全而偏离正道,因为他说:“我却不忘记你的律法。”人常说,在爱情和战争中,一切手段都可采用;但这位圣洁之人并不如此认为。他把性命握在手中,同时也把律法藏在心里。身体所面临的任何危险,都不应使我们因忘记正道而让灵魂陷入危险。患难使许多人忘记自己的本分;若非诗人已经蒙上帝复苏(诗119:107)并受他教导(诗119:108),患难也会对他产生同样的影响。
他的安全正在于他牢记主的律法。他既没有忘记上帝,就可以确信上帝也不会忘记他。若没有任何事物能把真理从我们的思想中驱逐出去,或把圣洁从我们的生活中赶出去,这就是恩典的特殊明证。即使死亡直视着我们的脸,我们仍记得律法,就可以深信主也正在记念我们。
释义与隽语
第109节。 ——“我的性命常在手中。”他把自己的性命握在手中,随时预备在上帝取去时交出。这里值得留意的是:没有任何患难会比上帝的儿女甘愿舍命更迅速地夺去他们的生命。以利亚走到洞口迎见主,亚伯拉罕来到帐棚门口与天使说话;照样,敬虔之人的灵魂也站在身体这座帐棚的门口,随时预备在主吩咐时离去。恶人的灵魂却退缩在后,像亚当藏在树丛中一样躲藏起来,最终被强行从身体里取出;那属世之人的灵魂就是如此:“今夜必要你的灵魂。”然而,他们从不甘愿把自己的灵魂献给主。
——威廉·考珀。
第109节。 ——“我的性命常在手中。”假如有人手里拿着一个易碎的器皿——用玻璃或其他类似材料制成——里面盛满珍贵的液体,特别是当他的手软弱无力,或有其他危险正在逼近时,他几乎无法避免器皿破碎、液体流失。我的生命正是这样的光景:我被各种仇敌围攻,仿佛把性命托在自己的手中;因此,我的性命暴露在极大的危险之下,以致死亡总是摆在眼前,而我的生命只悬于最细的一根线上。
——安德烈亚斯·里维图斯,1572—1651。
第109节。 ——“我的性命常在手中。”信徒总是在死亡的虎口之中。他活着,如同翅膀已经展开,随时准备飞去。保罗见证说:“我是天天冒死。”在最严酷的逼迫中,他热切渴望知道上帝要他做什么。
——亨利·劳。
第109节。 ——“我的性命常在手中。”我看待自己的生命,就像孩子看待掌中托着的小鸟一样;他的手掌敞开,毫不紧握。
——约翰·特拉普。
第109节。 ——“我的性命常在我手中”等等。大卫为什么说:“我的性命在我手中”?难道他把自己的性命从上帝手中取出,亲自承担照管它的责任吗?绝非如此。他的意思不过是:我不断行走在危险之中,置身于千百种死亡之间;我屡屡面临死亡,每天性命都暴露在危难之中,然而我仍不忘记你的律法;我紧紧跟随你,并且无论后果如何,都要始终紧紧跟随你。奥古斯丁论到此处时坦率地承认,他不明白大卫所说“性命在自己手中”是什么意思;但另一位古代教父哲罗姆告诉我们,这是希伯来人的一种说法,表示身处极度危险之中。希腊人也用它来表达同样的意思,并使之成为一句谚语。
然而,为什么把性命拿在手中或放在手中,表示让性命暴露于危险之中呢?其中有两重原因。
第一,因为公开拿在手里的东西很容易从手中掉落;既然显露在外,也很容易被人从手中抢走或夺去。因此,在上帝手中意味着安全,因为他的手拥有不可抗拒的大能,足以保护我们;但人把一样东西拿在自己手中,就是把它置于危险之中,因为人的手软弱无力,而携带或运送物品,还有比公开拿在手中更稳妥的方法。一个人若要长途骑行,随身带着财宝,他不会把财宝拿在手中,而会放在隐秘严实之处,使之隐藏起来,从而更加安全。迦勒底释义者为了表达前文所引诗篇那句话的精妙,将它解释为:“我的性命危险万分,仿佛只是放在手的表面或外侧”;好像他并未将它握住,它只是搁在手上而已。因为仅仅放在掌心而没有抓牢的东西,危险更大。妥善保管的东西,要么隐藏起来,要么紧紧握住。
第二,这句话还有另一个缘由:人要交出或舍弃一样东西时,便会把它拿在手中。那些为了上帝和他的百姓而甘冒重大危险的人,就是把自己的性命和一切都交给上帝。因此,使徒这样劝勉说(彼前4:19):“那照上帝旨意受苦的人,要一心为善,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。”所以这里说,身处危险之人的性命放在手中,是因为他们仿佛已经准备好把性命交托给上帝,求他看顾他们的性命,救他们脱离危险;若他们在服侍上帝时丧失性命,也求他将他们接到自己那里。
——约瑟夫·卡里尔。
给传道人的提示
第109节。 ——灵魂的生命陷入危险;灵魂的生命得蒙保障。
第109—110节。——这里有:
-
大卫面临丧失性命的危险。他与死亡之间不过一步之遥,因为“恶人为他设下网罗”。无论他到哪里,都发现有人谋划陷害他;这使他说:“我的性命常在我手中。”这不仅是因为他是一个人——诚然,我们所有人都暴露在死亡的打击之下——更因为他是一名战士,尤其因为他是“合上帝心意的人”。
-
大卫虽身处危难,却没有失去信仰的危险;因为:
a. 他“不忘记律法”,所以很可能会坚持到底。
b. 他至今没有偏离上帝的训词,因此可以盼望他以后也不会偏离。
——马修·亨利。
第110节释义
第110节。 ——“恶人为我设下网罗。”属灵的生命始终处于危险之中:信徒仿佛把性命拿在手里活着,与此同时,众人似乎都在图谋夺走他的性命;若不能靠暴力,就用诡计。我们会发现,活出忠信之人的生命绝非易事。邪灵和恶人会想尽一切办法毁灭我们。若其他手段全都失败,连暗藏的陷阱也未能奏效,恶人仍会坚持其奸诈的图谋;他们变得更加狡猾,为自己所憎恨的受害者设下网罗。较小的猎物通常就是用这种方法捕获的,所用的可能是机关、陷阱、网或绳套。恶人全不在意用什么方式毁灭义人——在他们眼中,义人不过像兔子或老鼠一样。狡猾和背信始终与恶毒结盟;那些没有恩典的人,毫无慷慨或侠义之情,他们把敬虔之人当作必须消灭的害兽。一个人知道自己受到这样的攻击,往往很容易胆战心惊,急忙采用某种仓促的脱困手段,而在努力逃脱时也难免犯罪;但大卫却平静地持守自己的道路,并且能够写道:“我却没有偏离你的训词。”他没有落入网罗,因为他时刻警醒,并且紧紧亲近他的上帝。他没有中计受骗、遭人掳掠,因为他行在君王那条圣洁的大道上;上帝在这条路上保障每一位行路之人的安全。他没有偏离正道,也没有因惧怕而不敢继续前行,因为他仰望主的引导,并且确实得着了引导。我们若偏离训词,也就失去了应许;我们若离开上帝的同在,就会迷失在荒野之中,任凭捕鸟之人随意张设网罗。我们应当从这一节经文中学习谨慎防备,因为我们也有既狡猾又邪恶的仇敌。猎人会在动物惯常经过的路上设下陷阱,而最危险的网罗也往往设在我们自己的道路上。只要持守主的道路,我们就必逃脱仇敌的网罗,因为他的道路安全可靠,毫无诡诈。
释义与隽语
第110节。 ——“恶人。”他称他们为恶人,这包含三层意思。第一,他们行恶。第二,他们喜爱邪恶。第三,他们执意行恶。
——威廉·考珀。
第110节。 ——“网罗。”捕捉狮子、熊、豺、狐狸、雄鹿、狍子和黇鹿等野兽的一种方法,就是使用陷阱(paeh);此处所用的正是这个词。这种陷阱埋在地下(伯18:10),设在动物经过的路上(箴22:5),夹住它的腿(伯18:9)。
——威廉·莱瑟姆·贝文,载于1863年版《史密斯圣经词典》。
第110节。 ——“恶人为我设下网罗。”在饮食上,他把贪食摆在我们面前;在爱情上,他怂恿人陷入情欲;在劳作上,他诱使人懒惰;在交谈中,他挑动嫉妒;在治理时,他引发贪婪;在纠正人时,他激起愤怒;在尊荣中,他滋生骄傲;在心里,他放进恶念;在口中,他放进恶言;在行为上,他引人作恶;清醒时,他驱使我们作恶;睡梦中,他又使我们做污秽的梦。
——吉罗拉莫·萨沃纳罗拉,1452—1498年。
第110节。 ——“为我设下网罗;我却没有偏离”等等。只要鱼不咬钩,放下诱饵并不能伤害它。
——托马斯·沃森。
给传道人的提示
第110节。 ——各种各样的网罗,以及逃脱它们的唯一道路。
第110节。 ——请思考:
- 罪人为圣徒设下的一些网罗。
a. 有学识的罪人所设的教义网罗。
b. 心怀恶意的罪人所作的虚假控告。
c. 诡诈的罪人所献的虚假奉承。
d. 当今许多罪人所表现的虚假爱心。
- 保障圣徒安全的可靠防线:“我没有偏离你的训词。”顺服上帝能带来安全,因为——
a. 人会警觉这些网罗,并加以防备。
b. 双脚便不会被它们缠住。
c. 上帝保守那遵守他话语的人。
——J. F.。
第111节释义
第111节。 ——“我以你的法度为永远的产业。”他选择上帝的法度作为自己的分、自己的福分、自己的产业;不仅如此,他还紧紧抓住它们,使它们真正成为自己的——将它们据为己有,并享受其中的福乐。大卫的选择也是我们的选择。我们若能如愿以偿,所愿的就是完全遵守上帝的命令。明白教义、享受应许、遵行命令——这便是一个对我而言足够广大的国度。我们在这里拥有一份不会衰残、也不会被夺走的产业;它永远长存;只要我们如此领受它,它也就永远属于我们。有时,我们像以色列人初入迦南时一样,必须经过艰苦争战才能取得自己的产业;若是如此,这份产业也配得我们付出一切劳苦和苦难。但无论何时,人都必须以坚定的心作出选择,并以坚决的意志将它抓牢。上帝所赐的,我们必须领受。“因这是我心中所喜爱的。”他因主的话而得着的喜乐,使他对这话作出了永不更改的选择。圣经的各个部分都曾使大卫喜悦,如今仍然如此;所以他紧紧持守,并且决意永远持守。凡使人心喜乐的,必定会被人选择并珍藏。带来喜乐的,不是头脑里的知识,而是内心的经历。
这一节是本组八节中的第七节;我们在这里又尝到了上一组第七节(诗119:103)同样的甘甜。事实上,在前后相邻的几组第七节中,喜乐都清晰可见。经历经过忧伤、祷告、争战、盼望、决断和圣洁的知足,最终成熟为欢欣,这是何等美好!喜乐使人的心灵坚定:一个人的心一旦以上帝的话为乐,他就会极其珍视这话,并永远与它联合。
释义与隽语
第111节。 ——“我以你的法度为产业”等。圣经之所以被称为“法度”(即见证),是就上帝自己而言的,因为圣经为他作见证,使我们认识上帝;它见证上帝本性中的一切属性——他的智慧、能力、公义、良善和信实。圣经各卷都向我们宣明这些属性;没有一卷书不为这些属性作见证。在《创世记》中,我们看见他创造世界所彰显的能力,用洪水淹没世界所彰显的公义,以及拯救挪亚所彰显的良善。在《出埃及记》中,我们看见他的护理:他领以色列民经过红海,将他们带出埃及;我们也看见他的智慧:他将律法赐给他们。何必再一一列举呢?在新约的福音书中,一切都是见证。正如旧约为上帝作见证,新约也为基督作见证:“众先知也为他作见证。”不但旧约如此,新约也是如此:“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。”处处都有关于基督的见证——他取了我们的人性,显出他的谦卑;他施行神迹,显出他的能力;他所讲的比喻,显出他的智慧;他为我们所受的苦楚,显出他的忍耐与慈爱。律法与福音——整部圣经及其中每一部分,从这些方面来看,都恰当地被称为“耶和华的法度”。这位圣洁的诗人在述说圣经的尊贵与荣耀时,特意选用这个名称;因为他从这名称所表达的意义中汲取了极大的安慰:圣经向他见证上帝的信实、良善、智慧和能力。因此,他极其珍视圣经,甚至将它看作自己的“产业”。
——理查德·霍尔兹沃思(1590—1649),引自《异象谷》
第111节。 ——“你的法度。”这里的“法度”(即见证),是指上帝与他百姓之间的约;在这约中,他使自己与他们相连,也使他们与他相连。有人认为,这里使用许多名称,只是为了彰显圣言的卓越;但我们必须留意每个词本身确切的含义。正如前文的“典章”一样,这里的“法度”是指圣约,而不是诫命;因为诫命不能成为产业,也不能安慰我们,因为我们无法完全遵守,反而常常违背,所以不能从中得安慰。带来平安与安慰的乃是福音。“律法”若从广义上说,包含上帝全部的道;若从狭义上说,则专指诫命。同样,“道”从广义上说包含律法与福音,但从狭义上说,则专指应许,正如《罗马书》第10章所示。同样,当“法度”与律法相对时,它所指的就是圣约的应许,正如《以赛亚书》第8章所示;这见证借着圣礼向我们得以印证,正如从前借着献祭向他们得以印证一样。
——理查德·格林汉
第111节。 ——“作为产业。”诗人为何称上帝的法度为产业,为何将其纳入这一概念之中,或许并不容易明白;因为上帝的道只是指明那产业,本身却不是那产业。然而,这样说自有充分的理由。即便不提别的,只要想到上帝的话中所蕴藏的无价安慰和属天珍宝,也足以说明这一点。它是一座蕴藏一切属天珍宝的富矿,是一切美善之物和一切救恩知识的宝库。无论我们在地上或天上所能盼望的任何特权,都包含在上帝的话中。因此,它被称为产业,理由已经十分充分;拥有这一切的人,确实拥有美好的产业。
然而,还有一个更好的理由:既然天国是我们的产业,那么上帝的道也是我们的产业;因为正是这道向我们指明天国,并赐给我们进入天国的确据。我们在上帝的话中拥有一切承受天国的凭证。圣徒无论凭什么权利得着天国,这权利都是出于上帝的话,也记载在上帝的话中。上帝的话中有这一切凭证:既有使人认识的凭证——它是属天迦南的神圣土地清册;也有使人确信的凭证——它如同上帝与受造之物之间神圣的契约或文书。圣格列高利巧妙地称圣经为上帝写给人的书信,用来宣明他的旨意和美意;同样,他也大可称它为上帝的赠与契据,借此将我们在天上所盼望的一切转让并赐给我们。无论我们在上帝里面、在基督里面所有的权益,无论对福乐与荣耀的盼望、圣灵所赐的安慰,还是所得的各种恩典,都借着福音的应许、借着上帝的话赐给了我们。
现在把这些合在一起思想:在人间事务中,各种凭证虽然严格说来并不是产业本身,却也被称为产业;即使实际上不是,按其效力而言却是,因为我们对产业的一切权利,都记载在契据和凭证中。因此,凭证是极其宝贵的东西。它或许只是一张满是灰尘、被虫蛀蚀的纸张或羊皮纸,有时却价值一整个郡,甚至抵得上一个人其余全部的产业。圣经也是如此;它实际上并不就是那产业本身,严格来说也不是,但它是通往国度的道路(via)。它被称为“天国的福音”,甚至被称为天国本身:“上帝的国来到你们中间”,或“临到你们”。为何称为国度?为何称为产业?二者的理由相同:因为在这里,我们有转让文书,有契据,有我们对天国所主张的一切权利的确据。
——理查德·霍尔兹沃思
第111节。 ——“这是我心中所喜爱的。”他说的不是上帝的法度带来喜乐,而是说它们本身就是喜乐;除了以耶和华的律法为乐之外,再没有别的真喜乐。至于其他一切欢乐,那位智慧的君王论笑声说:“这是狂妄”;论喜乐说:“有何功效呢?”见《传道书》第2章。真正的喜乐是我们所得天国的凭据,是灵魂的珍宝,因此应当珍藏在安全之处;然而,这世上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安全地存放它。所以,我们要与新妇一同说:“我们必因你欢喜快乐;我们要称赞你的爱情,胜似称赞美酒。”任凭别人从美酒、社交、谈话和音乐中寻求快乐;至于我,“你使我心里快乐,胜过那五谷新酒丰收的人”。这些诚然是地上的宝贵果实,却不能印证上帝特别的恩宠;一个人拥有这些时,内心仍可能空虚,只有外壳,满是糠秕。因此,这些并不是圣徒的喜乐;他们必须得着上帝,否则便会因忧愁而死;他的律法就是他们的生命。
——亚伯拉罕·赖特
给传道人的提示
第111节。 ——
-
产业。
-
承受产业。
-
永久承继产业。
-
享用产业。
第111节。 ——请留意:
-
诗人立志要何等富足:“我以你的法度为产业。”他富足在——
a. 知识上。
b. 圣洁上。
c. 安慰上。
d. 相交上,因为上帝的同在伴随着他的话。
e. 盼望上。
-
他如何紧紧持守自己的财富:“直到永远。”
a. 他这样做并不损害任何人;他可以慷慨地把自己所得的分给别人,自己却毫无损失。
b. 他这样做是对的;因为他所拥有的是唯一能够永远持有的财富。
c. 他这样做是智慧的。
-
他如何因自己的财富而欢喜:“这是我心中所喜爱的。”
a. 这是内在而深沉的喜乐;拥有世上的财富未必能有这样的喜乐。
b. 这是纯净、毫无掺杂的喜乐;其他财富从来不能带来这样的喜乐。
c. 这是安全的喜乐;其他喜乐却带着危险。
d. 这是永不失落的喜乐。
——J. F.
第112节释义
第112节。 ——“我的心专向你的律例,永远遵行,一直到底。”他并非只是半心半意地倾向美德,而是全心全意地归向它。他的整颗心都专注于切实而恒久的敬虔。他决意一生全心遵守耶和华的律例,既不偏离,也不中止。他以持守律法到底为目标,并且要永无止境地持守。借着祷告、默想和立志,他使自己的全人都倾向上帝的命令;换句话说,上帝的恩典使他立定心志,朝着成圣的方向前行。许多人倾向于讲道,诗人却倾向于实践;许多人倾向于举行仪式,他却倾向于遵行律例;许多人倾向于偶尔顺服,大卫却要时常顺服;唉,还有许多人只倾向于一时的宗教,这位敬虔人却奔向永恒,要遵行他的主、他的王所定的律例,一直到底。主啊,求你赐给我们这样属天的心志;这样,我们就显明你已经使我们苏醒,并教导了我们。为此,求你在我们里面造清洁的心,日日使我们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;因为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行。
释义与隽语
第112节。 ——“我的心专向你的律例,永远遵行”等。在前一节中,他表明了自己的信心,以及由此而来的喜乐;现在他表明,自己要在这喜乐中遵守诫命。这也显明他的喜乐是真实的,因为这喜乐使他殷勤行善。我们若真实相信上帝的应许,也必爱慕他的诫命;否则,信心就是虚空的。殷勤过敬虔的生活,会滋养人对上帝应许的信心。这也说明了为何许多人不重视圣道和圣礼;即使稍加重视,也毫无益处,因为他们并不努力遵守诫命。他们若不留心这样行,上帝的道就不能使他们得益处,圣礼对他们也不再神圣。
——理查德·格林汉
第112节。 ——“我的心专向遵行”等等。请注意:在诗119:36中,他向上帝祷告说:“求你使我的心趋向你的法度。”而在这里,他论到自己说:“我的心专向你的律例,永远遵行,一直到底。”既然他在另一处以自己已经做到这事为荣,为什么还需要祈求上帝赐下这事呢?我回答说:二者并不矛盾。上帝使人的心倾向,敬虔的人也使自己的心倾向。人藉着竭力使心倾向;上帝则藉着成就此事使心倾向。人所尝试的,以及他经过努力而在善事上所成就的,都不是出于人,而是出于上帝;因为祂赐人“立志行事,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,为要成就他的美意”:腓2:13。
——沃尔夫冈·穆斯库卢斯。
第112节。 ——罪人的心若任其自然,什么方向都会奔去:或奔向属世的事,或奔向邪恶的事,或奔向无关紧要、不合时宜的事;唯独不会来到它本该思想的事上,也不会停留其上。因此,必须仿佛用强有力的手将它抓住,使它转向属灵之事,专心思索、默想属天之事。属肉体的心好像磁石,除了钢铁之外,什么也不吸附;而且二者很容易彼此结合。但人的心必须具有另一种性质,以更高的方式运行。一颗良善的心,虽然过多思想属地的事,又常常走错方向,却仍会使自己的思想专注于正确的对象,并使自己与这些对象相遇而结合。大卫告诉我们他是怎样做的:他使自己的心专向上帝的诫命,既要遵守,也要默想。他抓住自己的心,把它扭转过来,因为它过分倾向别的事物;于是他使自己的思想专注于默想上帝的诫命。他发现自己的心与上帝的律法相隔太远;若不把二者拉近,使之合而为一,它们就会继续如此分离。他若没有使自己的心归向圣言,就绝不会默想;默想的对象不能自己进入人的思想,人的思想必须主动来到那对象面前。圣洁的本分不会自行来到我们这里,我们必须主动来到它们面前。
——拿但业·雷纽,载于《以神圣默想善用独处》,1670年。
第112节。 ——“我的心专向遵行”等等。在这事上,他立定心志要坚持到底。
-
“我的心专向。”人的心灵所作的判断好比一架天平;而心智对情感具有支配之权,便使天平倾向它所判断为最美好的那一边。
-
他如此使自己的心专向,是为了遵行上帝的律例。
-
而且,这并非只为某一段时间,或某个特殊场合,而是要永远遵行,直到生命的终点。那时,生命的终点便成为荣耀的起点。
——亚当·克拉克。
第112节。 ——“我的心专向。”先知为了简明地说明何谓事奉上帝,便断言说:他为遵守律法所献上的,不只是自己的手、眼或脚;他乃是从内心的情感开始。
——约翰·加尔文。
第112节。 ——“一直到底。”我们在地上的一生是一场赛跑;人若起初跑得飞快,却在到达终点以前疲倦放弃,那么他的起跑便是徒然的。格列高利说,这一点也由律法中的规定所象征:献祭牲畜时,尾巴要与其余部分一同献上;坚忍到底才为一切加上冠冕。我们已经开始行善,这是好的;让我们也努力坚持到底。
——威廉·考珀。
给传道人的提示
第112节。 ——心之所向。个人性、压力、倾向、实行、恒常、永续。
第112节。 ——敬虔之人的顺服。
- 它的真实性
a. “遵行;”不只是言语或感受,而是实际行动。
b. “你的律例;”不是人的发明,不是个人的臆想,也不是世俗公认的准则。
- 它的真诚:“我的心专向。”
a. 人若要讨那位鉴察人心的上帝喜悦,内心的倾向是不可少的。
b. 内心的倾向也使顺服变得容易,甚至令人喜悦。
c. 他说:“我的心已经专向”;那么,这是他自己所做的吗?是的。这完全是他独自作成的吗?不是。参见诗119:36。
d. 证据如下:
-
全面性:“律例”,就是全部的律例。
-
一贯性:“永远。”
-
它的恒久:“一直到底。”
a. 人在筹划未来时固然应当谨慎,但这终身不渝的志向却是正确、明智而稳妥的。
b. 若圣洁的热忱充满内心,他也不可能立下比这更低的志向。
c. 这不过是上帝和属灵一致性所要求的。
——J. F.